洛南法院巡迴法庭變講堂 以案說法獲雙效

西部法制報 發佈 2020-06-18T03:15:35+00:00

近日,商洛市洛南法院民事審判庭在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交通事故巡迴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王某與李某、某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交管大隊部分民警、部分駕校學員80餘人全程旁聽了整個庭審過程。

近日,商洛市洛南法院民事審判庭在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交通事故巡迴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王某與李某、某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交管大隊部分民警、部分駕校學員80餘人全程旁聽了整個庭審過程。

2019年9月份,李某駕駛車輛行駛至新劉公路時,由於操作失誤,撞向站在路邊的王某和王某停在路邊的摩托車,致王某身體多處骨折、雙方車輛受損,經事故責任認定李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在案件庭審過程中,雙方對誤工費、護理費等賠償項目分歧較大,辦案法官通過辯法析理,耐心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並即時履行,原告當場撤回起訴。

鑒於現場旁聽人員較多,是難得的以案說法、法治宣傳的好機會,辦案法官隨機應變將庭審現場變成了普法大講堂,現場就交通事故成因、危害等方面進行闡述,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解讀,提醒學員們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辦案法官還現場解答了部分學員的法律諮詢,與學員一起討論有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等問題,學員們踴躍提問,張法官悉數回答,現場掌聲陣陣,氣氛熱烈。

近年來,洛南法院民事審判庭將以案說法、就案講法作為擴大執法辦案效果的有效途徑,經常巡迴審理、就地辦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會效果,本次在交通事故巡迴法庭開庭審理就是讓法庭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軍營的許許多多案例之一。(張治英 盛玉花 記者 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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