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鳳城:客觀公正辦理一起非法占用農用地案 正義網

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台 發佈 2020-06-19T17:56:33+00:00

來源:正義網正義網丹東6月19日電(記者竇曉峰 通訊員胡衛衛 孫龍)破壞公益林的企業簽署了認罪認罰從寬具結書,還繳納了罰金,是不是就不用修復林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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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網丹東6月19日電(記者竇曉峰 通訊員胡衛衛 孫龍)破壞公益林的企業簽署了認罪認罰從寬具結書,還繳納了罰金,是不是就不用修復林子了?

近日,遼寧省丹東鳳城市檢察院以兩份起訴書回答了這個問題:一份是追究涉案單位及個人非法占用農用地刑事責任的起訴書,另一份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書,請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單位將毀損的林地恢複種植條件。

2017年末至2018年初,該案中某石灰石公司法人代表佟某在未辦理林地征占手續的情況下,安排公司挖掘機對一採礦區扒山皮平整,致使山體裸露。去年底,該案移送審查起訴至鳳城市檢察院後,承辦檢察官一番調查核實後發現,被毀壞的林地為灌木林,都是一些小樹和灌木,是該公司承包的。該公司因石灰石採礦工程辦理取得過占用另兩片林地的許可決定書,為生產經營需要,所以決定先進行作業,然後再辦理手續,後雖被林業站發現制止,仍導致17.1畝的林地被毀壞,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罪。

考慮到該公司作為本地民營企業,信譽良好,且認罪態度較好,為促進防疫期間企業能早日復工復產,承辦檢察官及時聯繫涉案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明確告知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條件,同時考慮到該企業所在地是鳳城市疫情防控重點地區,人員進出不便,他們便多次通過電話對認罪認罰的刑期、罰金等事宜進行了溝通,最終企業順利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於是,有了第一份附有認罪認罰從寬量刑建議的追究該單位及個人非法占用農用地刑事責任的起訴書。

既然是企業承包的林地,雖然沒有辦手續,構成犯罪,但負擔了刑事責任,是不是就不用修復被破壞的林地了?檢察官們調查中發現,被破壞的林種為地方公益林,且為防護林種,是為了保持水土、防風固沙、涵養水源、調節氣候、減少污染所經營的天然林,對以防禦自然災害、保護生產、改善環境和維持生態平衡有重要作用。該企業的占地行為不僅觸犯了刑事法律,要負刑事責任,還侵害了公共利益,要承擔修復該片林地的責任。

然而,僅有這份追究刑事責任的起訴書,不足以保證該企業恢復林地。因為根據法律,法院刑事判決裡面,雖然有罰金,還是沒有保障恢復林地的相關事項。檢察官們經過討論一致認為,檢察機關應當秉持客觀公正的原則,涉案單位和個人認罪認罰當從寬則從寬,損害公共利益該附加起訴就附加起訴。於是,該院公益訴訟部門又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訟請求是要求企業恢復損毀林地的種植條件。

2020年6月12日,鳳城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採納了檢察機關提出的認罪認罰量刑建議,判處被告企業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企業法人佟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判令企業十日內將毀損林地按照栽植行距2米×3米,每畝111棵的標準恢復17.1畝。

該企業及法定代表人對此沒有異議,並在法院審理期間,已經對著手被損毀林地進行了恢復性種植,下一步,公益訴訟部門將聯合林業部門對企業恢復林地情況進行跟蹤驗收。

近年來,檢察機關積極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作用,主動擔當,服務大局,攜手企業共同推進生態環境資源治理,情法兼顧、換位思考,真正實現了「雙贏、多贏、共贏」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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