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通知 便民市場不能「一刀切」「一窩蜂」

保定新聞廣播 發佈 2020-06-19T00:15:21+00:00

6月15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於合理設定流動攤販經營場所的通知》,提出合理設定流動攤販經營場所,規範經營秩序,教育引導文明經營行為等工作要求。

6月15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於合理設定流動攤販經營場所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合理設定流動攤販經營場所,規範經營秩序,教育引導文明經營行為等工作要求。

《通知》明確,全省各地要統籌謀劃、因地制宜,合理設定流動攤販經營場所,做到流動攤點設置管理規範、活而不亂、便民不擾民和市容環境乾淨、整潔、有序。

各地要準確把握城市管理與方便市民、規範市容秩序與助力經濟發展的關係,按照適度、安全、有序放開原則,以街道為單位,對現存的便民攤點進行逐街逐巷梳理摸底、評估、論證,合理確定可以從事流動攤販經營的街道、路段、時間及可容納的商販量等,統籌謀劃,因城施策,不搞一刀切,杜絕「一窩蜂」。

要規範流動商販經營場所秩序。流動攤點、便民經營場所、便民市場、集貿市場要劃區域、定時間、守規矩經營,落實管理措施,確保通行暢通、秩序良好、衛生整潔。同時,加強露天燒烤、占道餐飲、臨時攤點、早夜市等監管,杜絕市容秩序混亂和垃圾亂倒,防止影響交通、噪聲擾民、環境污染。

做好疫情防控。各地在設置流動攤點、便民經營場所時,要落實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合理設置攤點間距,控制市場人群流量,做好體溫檢測、定時消毒等防控工作,主動與防控部門協調工作,聯防聯控,確保市場不發生疫情。

落實環境衛生維護保潔制度。嚴格執行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和環衛清掃保潔制度,合理設置各類垃圾收集點,配齊垃圾收集容器和相關設施設備,加強各級環衛隊伍力量,加大清掃保潔頻次,及時清掃收集流動攤點、便民經營場所垃圾。

教育引導市場經營主體文明經營。提高商販攤主經營自律意識,做到不亂擺亂售、亂拉亂掛、亂倒亂排、亂堆亂放等。要引導商販攤主主動配齊垃圾收集容器和相關設施設備等,經營活動結束後,商販攤主要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及時恢復攤區環境衛生,並按規定將垃圾分類打包後定點投放、日產日清。

來源:省住建廳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