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住群租房「陽台」,床位緊靠大窗,凌晨他從10樓墜落

fm988浙江新聞廣播 發佈 2020-06-18T14:28:51+00:00

已連續住了一星期ICU的浙江小伙小亮,6月14日終於醒了過來,這令家屬和愛心人士都鬆了口氣,雖然目前小亮還沒移出ICU病房。

已連續住了一星期ICU的浙江小伙小亮(化名),6月14日終於醒了過來,這令家屬和愛心人士都鬆了口氣,雖然目前小亮還沒移出ICU病房。

一星期前的一天凌晨,小亮從租住的寧波鄞州萬達公寓東區十樓陽台墜落,正好摔在停在樓下的一輛沃爾沃轎車上,車頂被砸扁。

事後人們發現,小亮住的是群租房,而小亮的「房間」竟然是陽台,床位緊靠大窗!

6月13日下午,記者來到了鄞州萬達公寓東區,小亮的父母帶記者看了現場。

萬達公寓東區是30多層的高樓,小亮墜下來的是2號樓的十樓。

在2號樓北面,記者看到牆邊劃了很多停車位,車位上停著很多車子。

「就是這個位置,當時停著那輛沃爾沃轎車,兒子墜樓後直接砸在了轎車頂上,車頂也砸扁了……」小亮的父親告訴記者。

6月8日凌晨3點左右,隨著一聲重響,該公寓樓下一輛轎車發出警報聲,車主起來查看,發現有人墜到車頂,立即報警。小亮隨後被120急救車送到醫院搶救,警方也介入調查。

當天一早,遠在湖南老家的父母接到派出所電話後,立即趕到寧波。小亮20歲,住到鄞州萬達公寓的時間不長。小亮父母從他行李包里找到了租房合同,合同是今年4月份與二房東寧波廣發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簽訂的,月租金為850元。

小亮墜樓後受傷嚴重,昏迷了一周,直到6月14才醒過來,但還不能出ICU病房。而沃爾沃轎車的車頂被砸出一個內凹的V字形,損失也很大。

小亮父母和受損車主都認為,把陽台隔成臥室進行出租是違規的,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此事件中,租房公司及房東都需擔責。


記者和小亮父母一起來到小亮租住的十樓。那是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套房,被隔出5間臥室,小亮所住房間正是陽台。

目前房間的隔板已經被拆除,但陽台上還擺放著一張木板床,緊貼著窗戶。

記者在現場看到,陽台窗戶挺大,窗台也比較低。木板床貼著窗戶,床面與窗台只有二三十厘米的高差,與窗外玻璃圍欄也只有半米左右高差。如果窗戶打開著,人在床上活動,確實挺危險。

「事發當晚,我們值班保安到了現場,後來也主動去醫院看望和了解情況。」萬達公寓東區中奧物業公司相關人員表示,該公寓里有很多群租房,對於發現的問題物業沒有強制權,只能向房東提出意見或者向上級職能部門報告。

小亮所租的房子是廣發房地產經紀公司出租的,按規定陽台是不能作為臥室的。另據了解,廣發房地產經紀公司在這裡的群租房挺多的。


對於墜樓事件以及群租房安全隱患問題,記者聯繫了二房東寧波廣發房地產經紀公司。

相關負責人表示,承租人墜樓具體原因現在還不好確定,因此對於家屬方提出的賠償要求不能同意,「作為公司,需要根據司法程序、法院判決來處理或賠償。」

記者指出,作為專業租房公司,難道不知道將陽台隔為臥室是違規的嗎?

廣發房地產經紀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之前和原房東商量過,因為房東對租金有要求,經紀公司利潤空間小,為不致虧本,所以就在客廳陽台多隔出了一間房。

該負責人還表示,承租人是成年人,這房子也是他本人選定租下來的。這樣隔房幾年前就已經如此。

記者也聯繫了鍾公廟派出所詢問此事,派出所相關人員表示,6月8日凌晨接到報警後,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處理救援並聯繫家屬。

經初步調查,墜樓事件為個人因素,因為當事人還在ICU病房,因此具體情況警方有待進一步調查。6月13日,記者到現場看到,在該群租房,用來把陽台隔成臥室的隔板已被拆除。

廣發房地產經紀公司相關人員表示,小亮墜樓事發後,派出所要求他們將陽台房間拆除,所以他們就拆除了。

「據我所知,我們公司在萬達公寓的其他群租房沒有將陽台隔成房間,這戶是特殊情況,就是因為租金成本高,所以把陽台也隔成一間房。」他表示,以後也不會這樣隔了。


陽台能做出租房嗎?

|法條連結:

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8 條規定,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其中,廚房、衛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如果違反上述規定,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2 條規定,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因此房東或租房公司將陽台作為臥室肯定是違規的,應承擔相關責任。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