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已拍賣房屋不走 法院強制騰退沒商量

甘肅鼎立信 發佈 2020-06-17T13:22:16+00:00

12日,臨夏州中院、各縣市法院、永靖縣法院60餘名執行幹警趕赴永靖縣古城新區某小區,在檢察人員、公證人員、社區幹部和物業公司人員的監督見證下,對該小區內一房屋開展強制騰退行動。

12日,臨夏州中院、各縣市法院、永靖縣法院60餘名執行幹警趕赴永靖縣古城新區某小區,在檢察人員、公證人員、社區幹部和物業公司人員的監督見證下,對該小區內一房屋開展強制騰退行動。

被告孔某因拖欠原告永靖縣金城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款不還,被銀行告上法庭。永靖縣法院判決孔某償還銀行本金53萬餘元及利息13萬餘元,被告孔德某、趙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永靖縣金城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與孔德某、張某協議以抵押房屋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房屋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等。判決生效後,被告拒不履行,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執行局通知孔德某等到庭與申請人協商選定評估機構,但被執行人拒不到庭,法院委託評估後,給孔德某等送達了評估報告書,孔德某對房屋的評估價不滿,要求重新評估,執行局同意重新評估,要求其將評估費用交至法院,但被執行人在法院多次通知後卻拒不繳納評估費用,執行局後將該房屋依法公開拍賣。並在當地張貼了公告,責令孔德某等人立即騰退房屋。執行幹警多次做思想工作,向其釋法明理,但被執行人牴觸情緒很大,抗拒執行,拒不騰退。

為嚴厲打擊震懾拒執違法行為,永靖縣人民法院以全州法院開展「執行大練兵」活動的有利契機對該案開展強制執行。為確保執行工作安全、有序進行,執行局作了詳細的執行預案和周密安排。並邀請檢察人員、公證人員、社區幹部、物業公司人員到場監督見證,共同確保執行工作公開透明。行動中,臨夏州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馬軍親自到場指導,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田玉海到場給被執行人闡明抗拒執行的利害關係,做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

上午9時10分,執行幹警準時到達執行現場,法警在執行現場拉起警戒線,宣讀執行裁定和搜查令,開鎖進入房屋,在檢察、公證人員的監督見證下執行工作有條不紊地展開。被執行人張某在場阻撓執行,經多次警告仍不聽勸阻,被執行幹警強制帶離現場。

執行幹警一邊快速清點騰退屋內財產,一邊與公證人員對屋內物品逐個進行拍攝取證,一一清點核對登記,對物品的數量、規格等製作了詳細清單。本次執行在檢察、公證人員的監督見證下,全程錄音錄像,確保執行過程全程留痕,執行工作規範有序。

下午4時,歷經7小時不間斷的工作,房屋被清空,屋內所有財產由檢察、公證人員和執行幹警一併押車搬運至被執行人的另一處住宅。在當地鄉村幹部的見證下,財產得到妥善安置。房門鑰匙更換後,立即交付給房屋買受人,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來源:甘肅永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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