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德市垃圾場占民地 判賠2千多萬

fans news 發佈 2014-01-04T20:21:15+00:00

桃園縣八德市公所17年前未經徵收,占用民地當垃圾場,桃園地院認定有過失,判國家賠償2千多萬元。八德市公所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決定是否上訴。


桃園縣八德市公所17年前未經徵收,占用民地當垃圾場,桃園地院認定有過失,判國家賠償2千多萬元。八德市公所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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