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市場監管局致信經銷商:積極做好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禁售和退市工作

德州日報 發佈 2021-09-30T08:42:11+00:00

致電動三輪四輪車經銷商的一封信尊敬的電動三輪四輪車經銷商:你們好!近些年電動三、四輪車成為中老年人出行和接送孩子或載客的重要交通工具,其中絕大部分電動三、四輪車沒有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車輛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不符合依法登記掛牌條件。

致電動三輪四輪車經銷商的一封信

尊敬的電動三輪四輪車經銷商:

你們好!近些年電動三、四輪車成為中老年人出行和接送孩子或載客的重要交通工具,其中絕大部分電動三、四輪車沒有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車輛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不符合依法登記掛牌條件。這些電動三、四輪車在給大家出行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在行駛過程中造成了很多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給社會和家庭帶來了不應有的極大損失,也給正常的交通秩序帶來了很大的壓力,消費投訴、社會反響很大,要求對違規電動三、四輪車整治的呼聲不斷高漲。市政府發布了《關於加強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的通告》,要求自2021年10月1日起,對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限行,全市禁止銷售違規電動三、四輪車。對此,向廣大電動三、四輪車經營業戶提出如下敬告:

1、嚴格落實《通告》。請大家認真學習德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的通告》,嚴格按照要求做好落實。

2、爭當踐行者。積極做好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禁售和退市工作。對庫存的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要儘快做好退貨或其他處理,以減少禁售帶來的損失。

3、積極做好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轉型。

4、守法經營。遵法守法是每一位經營業戶的責任和義務。請大家嚴格按照市政府《通告》要求,自10月1日起,全面停止銷售違規電動三、四輪車。對違反市政府《通告》要求從事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經營的,執法部門將從嚴從重處罰。

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範圍:未經工信部許可生產,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不符合依法登記掛牌條件,車輛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用於載人或載貨的違規電動三、四輪車。殘疾人因出行需要,駕乘符合「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國家技術標準(GB12995-2006)」的除外。

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1年9月30日

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記者|董建新 編輯|苗欣

審核|朱代軍 終審|尹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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