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取多樣化手段 幫助農民工就業

勞動午報 發佈 2020-05-28T07:50:07+00:00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社會造成普遍影響,其中農民工群體是受衝擊最嚴重、影響範圍最大的群體之一。進一步優化返鄉就業創業政策,引導無法按時返崗復工的青年農民工轉變思維,改變就業模式,就近就地就業創業,積極投身鄉村振興戰略。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社會造成普遍影響,其中農民工群體是受衝擊最嚴重、影響範圍最大的群體之一。大多數以外出務工為最主要收入來源的農民工家庭,經濟面臨巨大壓力。」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李迎新告訴記者。

隨著疫情形勢穩定向好,部分非疫情防控重點地區企事業單位已經逐步復工復產。然而,疫情防控期間青年農民工返崗就業仍面臨市場整體崗位供給減少、勞動關係風險等困難。

李迎新建議,一是擴大市場崗位供給。加大對勞動力吸納能力強的行業復工復產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的政策保障和扶持力度,給予在信貸、財稅、臨時資金供給等方面更為傾斜的幫扶措施,多管齊下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保企業、穩就業。

二是採取多樣化手段幫助農民工就業。鼓勵低風險地區農民工儘快返崗復工,採取「點對點、一站式」直達運輸服務,有序組織集中返崗,避免大範圍、突髮式流動,指導企業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生產防護工作。進一步優化返鄉就業創業政策,引導無法按時返崗復工的青年農民工轉變思維,改變就業模式,就近就地就業創業,積極投身鄉村振興戰略。

三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農民工群體權益保護。暢通維權投訴渠道,及時發布相關政策措施,對疫情期間企業防疫措施、薪資發放、社會保障等進行專項檢查,及時研判、預防由勞動關係風險可能引發的局部社會風險,化解勞動關係領域潛在的局部群體性事件。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和宣傳引導力度,堅決遏制在招聘過程中對湖北籍農民工群體的歧視行為,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本報記者 高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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