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明朝歷史止於1644年,而不是1683年?

宋安之 發佈 2020-05-01T01:49:40+00:00

明朝是中國歷史上倒數第二個大一統封建政權,起於1368年,結束於1644年,國祚276年,共歷12帝16世。


明朝是中國歷史上倒數第二個大一統封建政權,起於1368年,結束於1644年,國祚276年,共歷12帝16世。


在1644年北京淪陷,崇禎帝以身殉國以後,北方雖然被李自成的大順政權所占據,但南方的半壁江山還處於明朝的控制之下,這些忠於明朝的勢力擁立明朝宗室藩王為帝,建立了南明政權,直到1683年隨著台灣被清朝收復,明鄭勢力的覆滅,南明才徹底滅亡,延續了39年。


參考晉朝分西晉、東晉,還有宋朝分北宋、南宋來看,很多人認為明朝的滅亡應該不以1644年為止,而是要以1683年為止。


那麼明朝的滅亡時間到底是1644年,還是1683年呢,今天宋安之來具體說說。


首先明朝是滅亡於1644年,這是公認的。


為什麼還有人認為應該以1683年為結束時間,其實也是有著一定的歷史基礎的,但我們細細來看,其實明朝肯定是不能以1683年為結束時間的。


以存在時間來看,南明是很不及格的。


以王朝滅亡以後,延續的地方性或者說偏安一隅的政權來看的話,東晉是103年,南宋是152年,而南明只有39年。


而且尷尬的是,南明雖然有四帝一監國,但其存在時間有著很大的水分,準確來說以1659年永曆帝朱由榔由滇西逃往緬甸北部來看,意味著南明政權已經徹底退出中國大陸,實際上就已經標誌著南明的名存實亡,也就是說南明也就是存在了15年而已。


再縱觀南明歷史,疆域不穩定,都城不穩定,帝系傳遞也不是那麼平穩,甚至經常自相殘殺,諸如隆武政權與魯王監國政權之間自相殘殺,紹武政權與永曆政權之間自相殘殺,所以很明顯就屬於是流亡政權。


以南明這樣的存在時間,還有疆域不穩定等情況來看,很明顯是不能納入明朝的歷史之中的。


以南北對立來看,南明更是不及格。


東晉偏安一隅以後,一直延續了103年,最後被內部的權臣劉裕代晉立宋。


南宋偏安一隅,延續了152年,最後亡於元朝南下。


以這兩個政權來說,他們最起碼實現了長時間的南北對立,也是當時南北對立情況下的正統王朝。


像東晉建立以後,北方是五胡十六國亂世,東晉是當之無愧的正統。南宋建立以後,北方是金國,在元朝時期遼、金、宋俱是正統王朝,到了清朝,乾隆帝甚至認為南宋是當時大分裂時期最具正統的王朝。


我們再看看南明,本來南明在明朝滅亡以後,是當時天下四大勢力中最根紅苗正的勢力,李自成的大順、張獻忠的大西是農民起義軍建立的,關外大清是地方少數民族將領努爾哈赤反叛明朝建立的政權,相比之下南明是最具有正統性的。


但南明是爛泥扶不上牆,實際存在也就是15年,劃江而治也就是第一個政權弘光政權做到了,但隨著1645年弘光政權的覆滅,其他三個政權連長江天險都丟了,談何南北對立呢?


而清朝很強悍,在入關以後先滅李自成之大順政權,又亡張獻忠大西政權,又一口氣消滅南明最強大的弘光政權,到了1659年就將永曆政權趕至緬甸。


清朝在十幾年時間就大致上大一統了中國,奠定了自己大一統王朝的位置,南明政權沒有實現南北對立,存在時間又那麼短,自然不能稱之為正統王朝,更是不能算入明朝的存在時間之中。


所以綜合來說,1644年是明朝全國性政權結束的時間,而延續的南明政權不爭氣,存在時間短暫,又不是正統王朝,所以自然不能算入明朝,所以明朝的滅亡時間只能按1644年算。


當然明朝還有17帝的說法,是將南明弘光加入其中,其實南明的弘光政權以各方面來看,也是可以算入明朝的,但是弘光政權在1645年就覆滅,也就是短短一年而已,爭論這一年時間,也是沒有什麼意義。


謝謝觀看宋安之獨家原創文章,專注於明清史及其中國大歷史,喜歡以不一樣的角度來說說那些一成不變的歷史,覺得可以的朋友記得點讚關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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