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拖欠農民工工資會怎樣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找哪個部門?

靈壽普法 發佈 2020-05-05T03:42:51+00:00

來源:大律師網導讀: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從立法層面上規範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明確了管理農民工工資拖欠的部門的責任,並加大了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營造「不願欠薪」、「不能欠薪」、「不敢欠薪」的社會氛圍。

來源:大律師網

導讀: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從立法層面上規範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明確了管理農民工工資拖欠的部門的責任,並加大了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營造「不願欠薪」、「不能欠薪」、「不敢欠薪」的社會氛圍。那麼,2020年拖欠農民工工資會罰幾萬?拖欠農民工工資會怎樣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找哪個部門?


2020年拖欠農民工工資會罰幾萬?

  為了規範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國務院公布《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實施,意味著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進入新階段,以法治手段規範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根據其具體情節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按照《條例》,農民工的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通過銀行轉帳或現金支付給農民工本人,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等其他形式代替。農民工可以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分包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進行實名制登記並辦理工資銀行卡(本人保管),領取工資時,可以索要本人當月工資清單進行確認。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與農民工書面約定或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的具體支付日期,按期足額支付工資,同時編制書面工資支付台帳,並至少保存3年。

  為有效治理工程建設領域欠薪,《條例》不僅明確了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方面的義務,還明確了違反《條例》需承擔的法律後果。按規定,建設單位要按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並將人工費用及時足額撥付至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施工總承包單位要按有關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專項用於支付該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根據分包單位編制的工資支付表,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直接將工資支付到農民工本人的銀行帳戶,並向分包單位提供代發工資憑證。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分包單位應依法與所招用的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並進行用工實名登記;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應當建立用工管理台帳,並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資全部結清後至少3年。

  違反上述規定,將由人社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將受到項目停工,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甚至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拖欠農民工工資會怎樣處理?

  1、罰款

  拖欠農民工工資,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可處以罰款。

  2、黑名單

  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相關責任人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採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准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3、刑事責任

  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曝光

  用人單位有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必要時可以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向媒體公開曝光

  5、通報、約談、處分

  政府投資項目政府投資資金不到位拖欠農民工工資,逾期不撥付的,對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約談,必要時進行通報、約談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情節嚴重的,對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規給予處分。

  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違規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除依法承擔責任外,還要約談建設單位負責人,並作為其業績考核、薪酬分配、評優評先、職務晉升等的重要依據。

拖欠農民工工資找哪個部門?

  根據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提出要堅持市場主體負責、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壓實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發展改革、財政、公安等部門的監管責任,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以及新聞媒體作用,強化舉報投訴,實現多方共治。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第七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指導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查處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履行行業監管責任,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發展改革等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依法審查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按規定及時安排政府投資,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和懲戒。

  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投資資金的預算管理,根據經批准的預算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

  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件。

  司法行政、自然資源、人民銀行、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的工作。

  第八條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組織按照職責依法維護農民工獲得工資的權利。

  第九條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法律法規政策的公益宣傳和先進典型的報導,依法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引導用人單位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

  第十條 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有權依法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公開舉報投訴電話、網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舉報、投訴。對於舉報、投訴的處理實行首問負責制,屬於本部門受理的,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不屬於本部門受理的,應當及時轉送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投訴人。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