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五月以來
深圳就獨得太陽恩寵
打敗我的不是天真
是天真熱!
艷陽與紫外線齊飛,臉蛋共煤炭一色!
雖然熱火朝天的日子要來了
還好,有一個好消息
下個月起你的工資或將多一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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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津貼
領取時間
每年6月至10月期間
哪些人可以領
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領取標準
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
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你的單位還必須為在高溫蒸籠中工作的你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單位提供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也不能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高溫天氣來臨前單位應為勞動者體檢
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最高氣溫超40℃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當日發布的預報氣溫,調整作業時間,但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從事高溫作業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因高溫天氣停止作業不得扣減工資
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你的單位是不可以扣除或降低你的工資噠
高溫津貼不計入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單位不發高溫津貼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區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投訴,經調查屬實的,人力資源行政部門將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以下罰款。
大家記得要通過合理合法的方式
來保護自己哦
來源:深圳生活寶典
龍崗融媒編輯:饒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