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評丨「操場埋屍案」二審維持原判:離正義實現又近了一步

央視新聞 發佈 2020-01-10T12:50:25+00:00

2020年1月10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杜少平等人故意殺人案及其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杜少平、羅光忠等8名被告人的上訴,全案維持原判,核准對羅光忠的死緩判決,對杜少平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0年1月10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杜少平等人故意殺人案及其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杜少平、羅光忠等8名被告人的上訴,全案維持原判,核准對羅光忠的死緩判決,對杜少平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這樣的結果,毫無意外。對於杜少平、羅光忠來說,他們的命運早在2001年1月殺害鄧世平並埋屍於新晃一中操場時即已註定。「連電視劇都不敢這麼演!」這道出了公眾的震驚和憤怒。如今,距離案發已經過去17年,讓正義儘早到來,是公眾的心愿。

我們看到辦案機關對公眾期待的回應。本案一審判決是2019年12月18日。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的期限是10日,從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算。這樣算下來,上訴期滿,時間已是去年年底。湖南高院二審開庭審理本案的時間是今年1月6日,距離上訴期滿不過一周時間。這樣的辦案效率令人稱道,而高效率背後辦案人員的艱苦付出也不難想像。

我們也看到辦案機關對正當程序的堅守,對上訴人權益的保障。一個人,哪怕他罪大惡極,仍有權得到公正審判,這是程序正義的要求。在有些人看來,既然案件結果無從改變,上訴期限長几天短几天,二審是否開庭審理,似乎不那麼重要。這種漠視正當程序的觀點極其有害,既然法律規定了上訴期限,那就一天也不能少;既然法律規定了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上訴案件應當開庭審理,也就沒有不開庭的道理。就本案而言,辦案機關對程序正義的堅守,並不能改變案件的最終結果,卻可以讓被告人在面對法律對其命運的裁判時心服口服。

杜少平的死刑判決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審判已走到最後階段,核准後就只剩執行程序。被害人鄧世平的正義,就要來了。(特約評論員 李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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