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元旦起益陽城管抄牌 數據將進入交警處罰系統

益陽日報 發佈 2020-01-01T10:53:10+00:00

1月1日,筆者從益陽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了解到,從即日起,益陽城管部門正式啟用靜態停車管理執法系統,對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機動車,可現場開具違法告知單,數據將進入交警處罰系統。

大益陽客戶端訊(通訊員 田晶)1月1日,筆者從益陽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了解到,從即日起,益陽城管部門正式啟用靜態停車管理執法系統,對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機動車,可現場開具違法告知單,數據將進入交警處罰系統。

上午10點,筆者跟隨益陽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直屬五大隊的執法人員巡邏至鹿角園路時,發現有2輛小車違規停放在主幹道、人行道旁。執法隊員在現場未找到車主的情況下,對違停車輛進行拍照取證,開出違法告知單,並張貼在違停車輛駕駛室窗口。筆者注意到,該流程與交警現場抓拍違停流程基本一致。「違停車主在車管所登記的手機號,會收到告知信息。」一名執法隊員說道。

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直屬五大隊副大隊長鬍斌表示,從今年1月1日開始,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車的相關處罰權正式移交到益陽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為了宣傳城區交通安全,加強市政設施保護,1月1日至3日,以發放違法停車溫馨告知單為主,希望市民共同維持和諧、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從4日開始,全局將加大處罰整治力度,確保城區以及即將到來的春運交通秩序安全。

如何保證處罰執行到位?車主接受處理流程是否便捷?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城管科唐勇基告訴筆者,城管隊員採集的車輛違停信息上傳後,經數字城管系統後台審核,將採集圖像和信息導入交警處罰系統,與交警查處的違法信息同等對待,並向違法當事人發送簡訊告知。違法當事人接到告知單10日內,可選擇關注「益陽城管」微信公眾號,綁定駕駛證、行駛證進行處理;超過10日,可到交警部門處罰網點辦理違停處罰業務。 之前有人行道違停,要通過交警通知違停車主到大隊接受處罰,現在和交警的系統實現聯網後,威懾力更大。

據了解,根據《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中共益陽市委 益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益陽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我市中心城區關於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行政處罰職責由公安交警部門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自2020年1月1日起,中心城區關於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行政處罰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繼續負責益陽大道、銀城大道、桃花侖路、五一路、金山路、康富路、龍洲路、馬良路、文昌路、白馬山路、會龍山大橋、西流灣大橋、龍洲大橋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的停車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中心城區其他道路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及中心城區所有人行道的停車管理工作。

2020年1月1日之前,公安交警部門已立案未辦結的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處罰案件將繼續由公安交警部門處理。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各自管轄範圍內停車泊位規劃、施劃、調整、撤除等工作。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各自管轄範圍內違法停車行為的現場查處、告知、拖移等行政執法工作。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管轄範圍內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的違法停車行為對道路交通有明顯影響且違法狀態未及時消除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可以依法採取拖移車輛的行政強制措施並依法處罰。對違法占用道路施工作業等行為,由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實施處罰。

「貼單」是違法停車管理移交城管的開始,也是城市公共空間資源管理權統一轉交城管管理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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