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167名大學生網貸買手機 海口一男子非法集資78萬餘元獲刑8年

海南法制時報 發佈 2020-01-02T16:54:12+00:00

海口男子毛某盼用「好處費」誘使在校大學生,在網絡平台貸款購買手機交給他變賣,在其無法返還貸款後,又利用學生為其在網貸平台貸款套現。

海口男子毛某盼用「好處費」誘使在校大學生,在網絡平台貸款購買手機交給他變賣,在其無法返還貸款後,又利用學生為其在網貸平台貸款套現。毛某盼構成集資詐騙罪,騙取他人財物78萬餘元,被判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10萬元。

  以高回報手續費為餌

  騙167名大學生買手機

  2015年5月,王某霖找到毛某盼,讓毛某盼找在校大學生到網絡銷售平台貸款購買蘋果手機,然後將手機交給王某霖,由王某霖負責還貸,並許諾給毛某盼每部手機1500元的好處費。毛某盼先後叫學生為王某霖從網絡銷售平台貸款購買了120部蘋果手機。後毛某盼認為此事有錢可賺,於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期間,讓海南某大學學生程某等人拉同學為其貸款購買手機,並與學生約定每代購一部手機,給代購學生300元至700元不等的報酬,收到手機後毛某盼便以低於市場價300元不等的價格變賣。因需要支付貸款利息、付給學生好處費及低於市場價出售的原因,毛某盼每從學生手裡得到一部手機就要虧損約2000元,最終導致其無力償還貸款。

  據悉,共有167名學生為毛某盼和王某霖代購手機,手機數共計394部,分期貸款共計2480423.56元,未還款額共計1443055.28元,毛某盼讓學生為他個人代購的手機為274部,未還款金額為577855.28元。

  無力償還手機貸款

  又找學生貸款套現

  在讓學生代購手機過程中,毛某盼先後與42名被害人簽訂《分期代購協議》,約定由毛某盼通過使用上述被害人的帳號信息代購蘋果手機,並由毛某盼支付手機首付款及月供還款和利息。

  由於每個月需要償還貸款額高達10萬元以上,因沒有錢償還貸款,自2016年9月起,毛某盼叫程某等人在網絡貸款平台貸款套現,毛某盼將貸款用於償還學生手機貸款、給好處費及個人開銷。2016年11月11日14時許,民警將毛某盼抓獲。

  男子獲刑8年

  並處罰金10萬

  海口市瓊山區法院經審理認為,毛某盼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取給予學生高回報手續費為誘餌,利用學生貪圖回扣的心理,為其在網站貸款購買手機低價出售,在其無法返還網站購買手機貸款後,又利用學生為其在網貸平台貸取資金,騙取非法募集的資金予以揮霍或填補其無法返還的手機貸款,至案發時產生大量的貸款無法返還,其行為已經構成集資詐騙罪,騙取他人財物共計789783.19元,數額巨大,應依法懲處。對此,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毛某盼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

(南國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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