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保姆與90歲老人領證成後媽,與子女爭房產:我名字在房產證上

國教台 發佈 2020-01-03T07:11:47+00:00

一套面積47.6平米的房屋,目前市場價154萬元,是百歲老人沈老伯生前的住所。我照顧他,不離不棄一直到他去世,現在我的名字在房產證上。

一套面積47.6平米的房屋,目前市場價154萬元,是百歲老人沈老伯生前的住所。去年老人去世了,但是就在沈老伯剛走還不到一年,遺孀周阿姨就和沈老伯的8個子女為這套房子的歸屬權問題打起了官司。

法庭上原被告雙方的分歧焦點在於這套房產50%的產權歸屬誰。究竟是歸屬於百歲老人的已故原配邱阿婆,還是如今的妻子原告周阿姨?

由於這套房子房產證上是已故百歲老人沈老伯和原告周阿姨的名字。據此原告律師主張,房子50%的產權本身就屬於周阿姨,而被告方則提出買房子的錢是跟他們生母邱阿婆分不開的。

老人子女:現在的房子是我父親賣掉和我母親兩人共有的房子置換的,我母親去世後,我們並沒有對她的財產進行分割,所以,那套房子本就應該屬於我父親和我母親的共同財產。

經了解,沈老伯的原配妻子邱阿婆在十幾年前去世了。後來,沈老伯賣掉老房子,然後買入了這套新房子。那麼,這套房子的產權到底是屬於誰的呢?又該如何分配呢?

律師: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無遺囑的情況下,對去世一方的個人財產再按法定繼承來分配。逝者一方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應按照法定順序來繼承,一般為配偶、父母和子女。

經過調查,沈老伯用於購買新房子的錢是60萬,占老房子出售總價131萬的45%。這套新房的歸屬權其實是屬於沈老伯的個人財產。

令人疑惑的是,為什麼90多歲的老人會一個人居住呢?

老人子女:因為父親生性好強,我母親去世後,他就一直自己住,後來。我們擔心他年齡大了,照顧不好自己,就給他請了保姆,保姆是附近鄰居給介紹的,也就是周阿姨,誰知道她幹了僅僅一個月就被我父親趕走了,這事還驚動了110。她還曾經寫下了,再也不與我父親來往的決絕之詞。

就在周阿姨被趕走後不久,沈老伯就把之前的房子賣了,買了現在的房子。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後來沈老伯和周阿姨瞞著子女偷偷領了結婚證。沒過幾天兩人又去房產交易中心,沈老伯還把周阿姨的名字加到了房產證上。這件事直到一年後的春節沈老伯的兒女們才知道,但他們做孩子的心想既然都領證了,他們也不好多說什麼。誰料到事情又出現了讓他們無法料想的局面。

老人子女:周阿姨對我父親根本就沒有盡到照顧義務,我父親甚至向我們表達過對這場婚姻的後悔。

周阿姨:我怎麼沒有盡到妻子的責任?我照顧他,不離不棄一直到他去世,現在我的名字在房產證上。

最終法院判決房子給沈老伯的子女所有,並由他們支付繼母周阿姨相當於房價40%的現金。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