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三十娶、二十嫁根據什麼定的?幾歲會被催婚,堅決不嫁會如何?

知常容 發佈 2020-05-17T06:30:52+00:00

現代人認為因為有愛情才會走向婚姻,在古代婚姻還真的不是兩個人的事情,或者嚴格來說跟兩個人沒有關係,那跟什麼有關係?

在古人眼中婚姻是什麼?辭書之祖《爾雅》的定義如下:

女子子之夫為婿。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婦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謂為婚姻

現代人認為因為有愛情才會走向婚姻,在古代婚姻還真的不是兩個人的事情,或者嚴格來說跟兩個人沒有關係,那跟什麼有關係?

婚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代也,故君子重之。——《禮記.昏義》

換句話說古代的婚姻不是以結婚為目的,任務有三:

1、續兩姓之好,自然就是兩個家族的事情。

2、傳承,也就是上事宗廟,繼承祖宗、父母的家業等事務。

3、延續後代,為家族續後。

翻遍定義,也沒有找到因為愛情而結婚的內容。

古代為什麼包辦婚姻是主流,因為結婚就不是男女之事,而是兩大家族之事,壓根和男女什麼事情。所以有些人認為現在太忙了,交際圈有點小,找個男(女)朋友挺難的,或者有時因為經驗不足會遇到「渣男(女)」,還不如以前包辦婚姻。

這種想法可能沒有意識到古代包辦婚姻的本質,如果選擇包辦婚姻那就意味著沒有愛情。古代的社會結構是國家——宗族——家庭這樣的模式,現代社會是國家——家庭的模式,包辦婚姻的三大任務中的第1、2任務就不復存在了,簡而言之,現在所說的包辦婚姻與古代的包辦婚姻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在古代既然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情,他們會在什麼時候被催婚呢?

古人結婚的年齡

古代法定結婚年齡是有些亂的,不同時期結婚的年齡都不同。

太古男五十而娶,女三十而嫁。中古男三十而室,女二十而嫁——《通典卷五十九》

太古時期結婚偏晚,而上到了中古時期結婚時間就提前了。

作為國君結婚可以早一點,比如周文王在十五歲的時候就生下了周武王,因為周武王不是老大,所以可以推測周文王結婚的時間更早,這是《說文解字》的作者許慎的觀點。

為什麼要設定三十娶,二十嫁呢?據說這個也很有講究,他們根據《周易》中的一句「參天兩地而倚數」得出這個結論。

當然也有從男女生理特點上進行解釋的,比如《白虎通》就提出來男到三十歲的時候,筋骨堅強此時可以當父親了,女子二十歲的時候,肌膚充盛就可以當母親了。

男長女幼何?陽道舒,陰道促。男三十,筋骨堅強,任為人父;女二十,肌膚充盛,任為人母。合為五十,應大衍之數,可生萬物也!

當然你早一點結婚也是沒有關係。

二、催婚的年齡

古代結婚年齡是有所變化的,催婚的年齡也是有變化的。

春秋戰國時期的越國規定:男的結婚年齡是20歲,女的結婚年齡是17歲。

唐代規定男的20歲,女的15歲就可以出嫁了。

所以結婚年齡是不一樣的,催婚年齡也是不一樣的。

唐代催婚年齡是30歲,30歲不嫁,這個就違禮制了。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武則天在爭寵勝利之後,蕭淑妃的兩個孩子義陽公主、宣城公主到了三十歲多了還住在宮中沒有嫁人。因為沒有人敢娶他,娶這兩位公主自然意味著得罪武則天。

當時太子李弘看到這樣的情況,就上書唐高宗,應該讓這兩位同父異母的姐姐出嫁。李弘是武則天的長子。

天后怒,即日以公主配當上翊衛權毅、王遂古。己亥,太子薨於合璧宮,時人以為天后鴆之也。——《資治通鑑唐紀·唐紀十八》

當時的人認為是武則天毒殺了自己的長子。

三、催婚的手段

催婚的手段,每一個時代也不相同。

1、懲罰家人父母

越國為了增加人口一洗被吳國戰敗之恥,所以要求特別苛刻,如果女子和男子結婚年齡上限到了,還不結婚就要受到處罰。

令壯者無取老婦,令老者無取壯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國語·越語·勾踐滅吳》

女子如果到了17歲還不嫁,男子到了20歲還不娶,父母就要有罪。雖然這個法令很嚴酷,但對結婚生子之事卻很優惠。

比如派駐專門的醫生負責接生和產後之事,同時對生下孩子的家庭進行獎勵等等。

《宋書》記載南朝宋時期有一個大臣周朗上書朝廷,他提出的觀點就比較嚴酷了。

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宋書·列傳·卷八十二》

家人坐之,自然是要受連坐之罪了,這個年齡比越國的17歲還要提前。

正因為南朝宋有這樣的想法,這方面要求就很嚴格。當時南朝宋有一個官員叫李南公,他的女兒都嫁人了,但是她妹妹有一個女兒到了三十歲還沒有嫁人。

這個時候御史就上奏朝廷此事,結果李南公這個作為舅舅也為沒有出嫁的外甥女受到牽連,被免職。

2、稅收調節

漢惠帝六年規定: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就是到三十不嫁的時候,家中要多交稅。當時交人頭稅,一人120錢,五算也就是要交600錢,這錢算多嗎?具體的不展開,你可以看《剩女在古代要多交480錢稅,這錢很多嗎?除非家中有礦,窮人剩不起》

四、有例外的嗎?

是不是所有的女子到規定的年齡都必須要結婚,這也未必的,因為不同時期要求是不一樣的。比如與越王勾踐同時期的伍子胥遇到一件事情。

他的父兄被楚王殺害後,逃往吳國的路上,在溧陽瀨水遇到一女子,這名女子給他飯食。伍子胥吃完飯說了句不要暴露我的行蹤,這名女子就沉水自盡了。

伍子胥後來重遊故地,感嘆這位女子的高義,可惜又找不到他的家人感謝,就投了百金入水以示感謝。

沒過多久,就有一個老婦人過來了。

嫗曰:"吾有女子,守居三十不嫁。往年擊綿於此,遇一窮途君子而輒飯之,而恐事泄,自投於瀨水。今聞伍君來,不得其償,自傷虛死,是故悲耳。"——《吳越春秋卷四·闔閭內傳》

這裡可以看出這個投江之女子到三十歲都還沒有嫁的。

再比如明代《清河謠》有這麼一句話:

河清綰髻春意鬧,三十不嫁隨意樂。江行水宿寄此生,搖櫓唱歌槳過滘。

所以古代未必都有催婚,只是不同時代有不同的要求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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