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需!防疫期間進入拉薩相關事項須知

網信西藏 發佈 2020-02-10T22:57:47+00:00

一、進拉薩前的相關證件及物品必備拉薩本地的暫住證或居住證、工作證二、航空途徑進拉薩流程航班起飛後,機組工作人員將發放健康申報表,乘客如實填寫申報表,下機後交由機場工作人員收集。

註:所有流程中涉及相關環節,以現場工作人員安排為準。

一、進拉薩前的相關證件及物品必備

(一)身份證

(二)拉薩本地的暫住證或居住證、工作證(需原件且在有效期內)

(三)口罩若干(乘坐飛機、火車、汽車等公共運輸工具需佩戴)

二、航空途徑進拉薩流程

(一)到達出發機場時,由對應航空公司地勤工作人員告知到達拉薩後需留置醫學觀察14天;櫃檯工作人員在核驗登機牌時會進行體溫測量,體溫正常者方可安檢進入候機廳候機;體溫高者會被帶到發熱門診進一步排查。

(二)航班起飛後,機組工作人員將發放健康申報表,乘客如實填寫申報表,下機後交由機場工作人員收集。(飛機上未如實填寫或未填寫完整健康申報表者,可在到達大廳相關工作人員處填寫)

(三)到達拉薩貢嘎國際機場,機場工作人員再次進行體溫測量。同一航班中若有乘客發現體溫異常,送往發熱門診排查,該乘客機上座位本排、前三排、後三排乘客(不分區內區外戶籍)由指定大巴統一送往指定賓館留置醫學觀察14天。

(四)離開機場。

1.區內人員提交健康申請表掃描本人身份證後,可乘坐民航大巴或自行離開。

2.區外人員提交健康申請表,掃描身份證,即可出機場。由市政府統一安排的免費大巴車直接帶到指定賓館,隨車會有管理人員統一核驗身份證,負責辦理相關入住手續。

(1)抵達賓館後測量體溫留置醫學觀察14天(根據賓館相關標準,食宿費自理)。

(2)抵達賓館後滿足以下條件其一,賓館相關工作人員移交居委會統計表等相關信息,可選擇居家觀察14天。

①有拉薩暫住證或居住證原件。

②有單位或企業(國有性質)工作者,由單位出具相關證明,由單位領導及同事接回居家觀察14天。

③有私有企業工作者,由單位出具相關證明,聯繫單位營業執照註冊地轄區派出所或居委會證明單位屬於該管轄範圍,由轄區派出所或居委會派員接回居家觀察14天。

④有固定住所者,提供購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租房處於合同期內),由轄區派出所或居委會派員接回居家觀察14天。

(3)戶籍遷至區外的區內生源,直系親屬有拉薩本地戶籍或在拉薩有固定住所的學生,提供學生證,由轄區派出所或居委會派員接回居家觀察14天。

(4)普通遊客及區外流動人員,由防疫人員、屬地派出所、服務人員分類管理。勸回或引導至指定賓館集中食宿留置醫學觀察14天,期間提出返回要求的,由相關工作人員監督買票,由防疫人員進行疫情篩查,離開。

三、鐵路途徑進拉薩流程

(一)列車到達那曲站時,跟車民警進入列車車廂內對乘客進行體溫測量、核刷身份證並進行乘客信息統計表登記。(暫時收集區外人員身份證)

(二)到達拉薩站後,跟車民警將證件及紙質版信息統計表交由火車站檢查站工作人員,進行電子版信息錄入。工作人員引導乘客進行體溫測量後,區內人員可自行離開;區外人員進行人證核對後由跟車民警引導乘坐指定大巴統一送往指定賓館留置醫學觀察14天。(區外人員選擇居家觀察14天條件參考航空途徑對應流程)

四、公路途徑進拉薩流程

(一)區內戶籍人員經醫護人員測量體溫、民警核刷身份證後,登記詳細信息後人員及車輛予以放行。

(二)區外戶籍人員

1.四省藏區及自駕游來拉薩人員,與相鄰檢查站做好對接,及時勸返。

2.湖北籍人員,經醫護人員測量體溫、民警核刷身份證,登記詳細信息後及時勸返或送往指定賓館留置醫學觀察14天。

(三)發熱人員由檢查站駐站醫護人員送往指定發熱門診排查。

五、賓館留置醫學觀察或居家觀察期間發熱人員的救治

由相關工作人員送往就近發熱門診排查,疑似人員及密切接觸者送指定醫院隔離。

(一)確診為陽性者,隔離治療;

(二)確診為陰性者,解除隔離,區內人員勸返回屬地;區外人員勸返回屬地或指定賓館留置醫學觀察14天。

來源:拉薩發布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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