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外電子體溫儀使用提示

開原融媒 發佈 2020-02-11T16:01:43+00:00

在疫情防控中,各公共場所、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大量使用紅外電子體溫儀,但很多由於使用不當導致測量不準。

在疫情防控中,各公共場所、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大量使用紅外電子體溫儀,但很多由於使用不當導致 測量不準。為進一步確保體溫篩查準確率,鐵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鐵嶺市檢驗檢測認證服務中心聯合發布以下提示。

(一)測溫探頭應保持清潔,設備需準備足夠的優質電池及時更換,確保電量充足。

(二)測量人體溫度時,確認已設置為體溫模式。

(三)使用環境溫度應處於16℃~35℃之間,或說明書 中規定使用溫度範圍。如果環境溫度達不到要求,建議可以 採取以下方法:

1.準備可交替使用的紅外體溫計存放於保溫箱中,輪換使用;

2.準備暖寶等簡易保暖設施,在不測量時,對體溫計進行保溫並及時替換使用;

3.採取其它能確保體溫計恆溫的措施。

(四)測量體溫時,儀器探頭距離被測部位一般在1cm~ 3cm之間,或按說明書要求的距離。

(五)對於自駕車人員應在開啟車窗時應迅速測量,避免時間過長。如處於溫差較大環境(例如:車站、商超等場所), 可採用測量手腕部的方式提高測溫準確度。

(六)對於高速公路出口處進行體溫測量時,一次至二次測量仍不準確問題,應設置臨時具有符合相應檢測條件的設施進行復檢,建議使用水銀式溫度計和紅外耳溫儀對人員體溫進一步確認,提高檢測結果準確度。

(七)測量體溫時紅外體溫計應垂直於額頭中心,不應有頭髮或其他遮擋物。

(八)不建議使用工業紅外測溫儀、工業熱像儀進行體溫測量與篩查。

鐵嶺市計量測試所已開闢應急檢測綠色通道,對紅外電子體溫計檢測校準隨時提供相應檢測服務。

鐵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鐵嶺市檢驗檢測認證服務中心

2020 年 2 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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