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必知的招聘潛規則

咔朴獵頭 發佈 2020-02-07T19:16:27+00:00

下面給各位HR講下一些人才招聘中的潛規則,主要從與獵頭合作、面試過程中離職原因詢問、防止「高薪之禍」與聘書撰寫這四方面來詳細分析。

下面給各位HR講下一些人才招聘中的潛規則,主要從與獵頭合作、面試過程中離職原因詢問、防止「高薪之禍」與聘書撰寫這四方面來詳細分析。
與獵頭合作的潛規則
你所服務的企業需要招聘一些中高級人才,一般來說,你自己也會去開拓一些渠道,但很多企業多會選擇與獵頭和做。在與獵頭合作之前,你就必須了解獵頭行業的潛規則:

1、單向收費規則。
獵頭公司只收取客戶的佣金,不得向推薦候選人收取任何費用。即使推薦候選人主動支付酬金,也應當通知客戶,雙方協議分配或者共同拒收。
2、佣金提成規則。
獵頭公司的佣金是推薦候選人第一年年薪的30%,不得低於20%.除此以外的特別佣金,由獵頭公司與客戶雙方另行約定。
3、年薪下限規則。
美國獵頭公司認為,獵頭行業的職位年薪不得低於5萬美元,低於5萬美元的職位屬於人才中介市場,而非獵頭市場。在中國獵頭行業,多數獵頭公司認可的標準是不低於2萬元人民幣/單,即推薦候選人第一年年薪不得低於6萬元人民幣;個別客情關係很好的,也可低到數千元。
4、訂金不退規則。
客戶與獵頭公司簽訂委託合同後,須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訂金。獵頭公司即使在合同期間和順延時間(通常規定為一年)內無法完成獵頭計劃,也不退訂金;當然現在很多獵頭公司為了贏得客戶,連訂金都不收了。
5、客戶不獵規則。
凡客戶與獵頭公司只要合作成功一次,獵頭公司將客戶公司視為戰略夥伴關係,將不再把客戶作為獵頭目標方,但是千萬不要忽視獵頭和獵頭之間也會交換客戶信息。
另外,很多大企業都有龐大的招聘隊伍,隊伍的成員里不乏一些資深的招聘專家或者是獵頭轉in-house,那為什麼這些企業還是把很多招聘工作交給獵頭來處理呢。原因在於很多資深的HR經理人心裡都明白:獵頭不是因為專業,大部分獵頭都沒有HR更懂選人、識人。只是選人和識人確實有很大的挑戰,嚴格的選嘛,國內的職業經理人市場供給只有這麼大,HR在交期上有壓力;放寬了選嘛,容易出問題,人來後老闆發現不合適,就會要求HR辭退此人,如果HR經常推薦的人被老闆試用後辭退,那麼HR也會被辭退。這個邏輯並不是說選錯人全部是HR的責任,事實上招聘是因事選人,即使HR懂得這個道理,但很多時候,民營企業老闆都會在一定程度上理不清事,即他自己不知道要做什麼,HR只能憑自己的判斷來挑選高級職業經理人,於是招聘的條件自然就聚焦在求職者過去的行業、過去的公司、職位以及對應的工作經歷上來,而這些東西未必100%能夠保證求職者能客觀描述。如果不是面試技巧非常老到的HR,一般的HR都可能選錯人,犯些什麼暈輪效益、首因效應。
很多HR經理人人為了避免重複犯這種錯誤,於是乾脆讓獵頭公司直接接觸老闆,讓老闆直接選人,把風險轉嫁到獵頭供應商身上,這其實是不盡職的表現。真正解決這種問題的辦法還得讓HR經理人在實踐中總結、反思、改善,當然前提是民企老闆有胸懷允許我們HR犯錯,用教訓來買經驗。
面試過程中離職原因詢問的潛規則
關於離職原因詢問,經驗不夠足夠的HR通常機會問:你為什麼要離職?結果候選人會立馬不假思索地拋出爛熟於胸的答案,這個答案他在來公司面試之前已經考慮過很多次了:感覺發展空間不夠啊。
事實上,作為一個有經驗的HR,員工加入與離開企業一般都是因為來時天氣,走時氣候。這個時候我們要問的是:1、與上司相處經歷:你最不喜歡現在上司的什麼特點?
2、對工作環境的滿意度:你在這家公司工作時,生活上有哪些不便?
3、對崗位工作本身的滿意度:你在現在這個崗位上工作時,從事哪些任務讓你提不起興趣?
4、對團隊合作的滿意度:在你和部門其他團隊成員協作時,你經歷的最糟糕的一次合作是什麼?
當然面對這樣的問題,,還是有破解的招式的,那就是:候選人儘可能讓自己本人承擔責任,要避免指責別人,不要以投訴者或抱怨家的身份出現。要知道,挑剔目前公司的錯誤對面試並沒有什麼好處。
防止「高薪之禍」的潛規則
你費了好長時間,用盡了一切手段,包括通過獵頭公司介紹、定向挖角的方式,從競爭對手那裡聘請了研發方面的核心要員,公司老闆也見了,很滿意,並且表揚了你。但薪水交給你這個HR經理來處理。當然了,候選人也知道自己如果加盟你們公司所帶來的利益,於是薪水報的高的嚇人。老闆指示,你一定要把這個人拿下來。好了,你如果很傻地給這位員工按照這個薪資辦了入職手續。那麼接下來我要告訴你的後果就是:新人入職後馬上就會成為三高:比自己的上級薪水高、比同事的薪水高、比元老的薪水高。三高過後,此人就會成為另類,被排擠在團隊協作之外,因為那些三低的人也很想知道他是不是值這麼多錢;當然你更可能面對的糟糕局面是:競爭對手然後用稍微高一點的工資,把你公司其他的元老、上級、以及和這個新人的同級給挖過去,你是典型的「偷雞不成蝕把米」。
破解高薪之禍的潛規則就是:帳面上薪水和公司相同崗位成員持平,然後用月度費用報銷、年底獎金的方式來沖抵,當然,這樣做也要公司人事與財務人員保密來配合;當然也可以在他入職的時候給他一筆補償金,表面上看做是補償她上家離職所帶來的損失,並且補償金可以分批次發放。
聘書撰寫中的潛規則
通過千辛萬苦,你總算找到了一個合適的高管候選人。你急急忙忙地拿出公司的聘書,蓋上章,然後請他簽字:一周過後來公司辦理入職手續。可是一周過後,你很不幸地接到了這位優秀的候選人的電話:很抱歉,我還有個更好的工作機會,所以不能確定你們公司,如果你們覺得我不錯的話,能否在月薪上再增加個2000元。
這個時候你肯定感覺到非常的懊惱,甚至憤怒。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如果在發出聘書時,你把聘書中「我們很高興聘用你」改成「這封信確認你接受我們的聘用」,再交給對方簽字。一周後,您再接到這位候選人借用其他公司的聘書與你談條件的可能性還有嗎?絕無可能了,因為他已經接受了你的聘書,並且簽了字承諾了聘用的條件,一般的候選人都害怕被別人評價為不誠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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