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可跨省繳納…… 這些新規5月起施行

南陽政法 發佈 2020-05-06T19:14:43+00:00

農民工討薪有新的法律武器了;闖紅燈等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可以跨省繳納了;網絡聊天記錄可作為民事訴訟證據打官司了…

農民工討薪有新的法律武器了;闖紅燈等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可以跨省繳納了;網絡聊天記錄可作為民事訴訟證據打官司了……5月,一批新規開始施行,給你我生活增添了更多法治保障。

拖欠農民工工資可被追究刑事責任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自5月1日起施行,為根治欠薪「頑疾」提供了重要法律武器。

條例明確用人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首要責任。堅持市場主體負責、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原則;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當依法予以清償。

條例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違反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勞動者加付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賠償金;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還對用人單位開展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建立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等。

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可跨省異地繳納

5月1日起,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可在全國範圍內跨省異地繳納。

根據財政部、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的通知,違法行為發生地與處理地在同一省範圍內的,機動車駕駛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應當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後,在處理地所在省繳納罰款。繳款人在違法行為發生地以外的省接受處理的,可在處理地所在省繳納罰款,也可跨省異地繳納罰款。

在違法行為發生地以外的省接受處理後,繳款人可持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者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到處理地所在省選擇的代理銀行在全國任意地的營業網點繳納罰款。

繳款人使用代理銀行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自助服務終端等方式繳款的,由繳款人自行使用計算機、手機、銀行自助服務終端等登錄繳款介面,錄入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確認無誤後繳款。

微博簡訊等信息記錄可作為民事訴訟證據

在網上發生糾紛如何舉證?最高人民法院對民事證據規定做出修改,明確電子數據範圍和審查認定規則。

這個5月1日開始施行的修改決定明確,電子數據包括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絡平台發布的信息;手機簡訊、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用戶註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電腦程式等電子文件;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近年來,訴訟中的證據越來越多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呈現。2015年最高法發布民事訴訟法解釋,對於電子數據的含義做了原則性、概括性規定。為解決審判實踐中的操作性問題,此次修改對電子數據範圍做出詳細規定,完善了電子數據證據規則體系。

新版《中央定價目錄》定價項目縮減近30%

新修訂的《中央定價目錄》自5月1日起施行。相較於《中央定價目錄》(2015年版),定價項目縮減近30%。

《中央定價目錄》是規範國務院有關部門定價權限和範圍的清單。新版目錄包括輸配電、油氣管道運輸、基礎交通運輸、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郵政服務、重要專業服務、特殊藥品及血液等7類16項。

此次修訂刪除2015年以來國家明確放開或取消的價格和收費項目;對部分特殊藥品及血液的定價部門,根據機構改革職責進行調整;修訂目錄保留的政府定價項目主要限定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的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等領域。


來源:新華社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