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慶餘年》里的監察院,談唐朝御史台機構的職能

一更歷史 發佈 2019-12-29T21:20:21+00:00

就在上個月,一部在騰訊視頻、愛奇藝首播的電視劇——《慶餘年》風靡了整個網絡,並引發了諸多年輕人追劇的熱潮 。雖然這是一部架空歷史的同名小說改編而成的電視劇,但是裡面的部分情節背景,也是來源於真實的歷史。

就在上個月,一部在騰訊視頻、愛奇藝首播的電視劇——《慶餘年》風靡了整個網絡,並引發了諸多年輕人追劇的熱潮 。

雖然這是一部架空歷史的同名小說改編而成的電視劇,但是裡面的部分情節背景,也是來源於真實的歷史。比如《慶餘年》劇中有一個獨立於朝廷的機構——監察院,它只受皇帝管轄,不容許任何皇室人員插手。

監察院共分八處:一處負責監察百官;二處負責收攏情報;三處負責研製毒物和武器;四處負責監察外地官員;五處負責保護院長;六出負責暗殺和保護;七處負責刑訊囚敵;八處負責管書籍刊印,審查文章。

八處各自獨立,又相輔相成,八處之上又有提司和院長,原著中隱晦暗示,提司有監察皇帝之權。劇中小范大人初入京時便擔任提司一職,在這層身份的保護下,小范大人在兩位皇子的夾縫中求生存,一步步成長為能與皇帝分庭抗禮的存在。

監察院成立之初,葉輕眉在石碑上刻下這麼一段話:

「我希望慶國之法,為生民而立,不因高貴容忍,不因貧窮剝奪,無不白之冤,無強加之罪,遵法如仗劍,破魍魎迷崇,不求神明。我希望慶國之民,有真理可循,知禮義,守仁心,不以錢財論成敗,不因權勢而屈從,同情弱小,痛恨不平,危難時堅心志,無人處常自省...」

可惜葉輕眉死後,她的宏願也隨她化為一抔黃土,監察院的碑文上面也積滿了灰塵,監察院也逐漸淪為了皇權之爭的工具。

小范大人所處的時代,雖是架空的王朝,可它的監察制度在某種程度上,與我國古代封建社會也有異曲同工之妙。

監察制度的產生並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順應時代發展的必需產物,早在西周時期監察制度便已經萌芽,然監察制度在西周的發展並不順利,甚至沒有固定的機構。

秦始皇一統天下後,大刀闊斧地進行改革,在丞相之下又設立御史大夫,負責監察百官,代朝廷起草詔命文書等,並讓這一機構立足於御史府。

《漢書·百官公卿表》:「監御史,秦官,掌監郡,漢省。」

監察制度發展到唐朝時,便已經基本完善,但監察制度雖成熟,可權力卻極為分散。唐朝又將監察制度重新改革,結束了監察官員互相推諉,統屬混亂不清的局面。

自東漢時期開始,便設立了這樣一處中央監察機構,開始監察百官,行使著與《慶餘年》中監察院一處相似的責任,負責監察百官彈劾,扶正朝堂綱紀等。

經過歷朝歷代的發展演變,除了名稱有所差異之外,基本的職能都不變。包括後來的隋唐五代宋金元等朝,都是歷代沿置,成為了中央行政監察機關。

發展到唐朝時,它的監察機構是御史台,沿用了北魏魏齊時的名稱,但同時,它又被稱為憲台、烏台。

《唐六典》記載:「御史台,漢名御史府;後漢曰憲台,時以尚書為中台,謁者為外台,謂之三台。魏、晉、宋、齊曰蘭台,梁、陳、後魏、北齊、隋皆曰御史台,皇朝因之。」


唐朝貞觀年間,御史台又設置台獄,這不僅有了監察之權,還有了斷案之能。唐初武德年間,御史台被認定為唐朝正統監察機構。高宗龍朔二年,御史台被改名為憲台,咸亨元年,又復名為御史台。

睿宗年間御史台又被改名為肅政台。光宅元年,又分為左、右肅政台。神龍元年,又被改成左右御史台。御史台幾經沉淪,一直到玄宗年間,才得以穩定。

御史台規模宏大,設有御史大夫、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五種官職。其中侍御史中有一資歷最高者,又被看作御史中丞的助手,被人尊稱為「雜端」或「端者」。

御史台又分台院、殿院、察院三院,三院人員分配各不相同,各司其職,又互相牽制,其中台院有六位侍御史。

《唐六典》記載:「其職有六:一曰奏彈、二曰三司、三曰西推、四曰東推、五曰贓贖、六曰理匭。」

由此可見,台院的主要職責便是監察百官彈劾、政績,行事自成一派,一言一行皆有章法。

《唐六典》中記載:「侍御史掌糾舉百僚,推鞫獄訟。凡有別付者,則按其實狀以奏。若尋常之獄,推訖,斷於大理。凡事非大夫、中丞所劾而合彈奏者,則具其事為狀;大夫、中丞押大事,則豸冠、朱衣、纁裳、白紗、中單以彈之,小事常服而已。」


後來的宋明兩朝台院,監察百官可憑藉風言風語彈劾不法,御史們縱然是聽信讒言,也不會被定罪。可在唐朝,皇帝明令禁止誣告,這雖然無法讓朝廷達到「水清」的程度,卻讓御史台有了更強的話語權。

殿院設殿中侍御史九人負責,「列於合門之外,糾離班、語不肅者。元日、冬至朝會,則乘馬、具服、戴黑豸升殿。巡幸,則往來門旗之內,檢校文物虧失者。」在殿院嚴格管理下,廷殿儀式、朝中例會從不出錯。

察院設監察御史十五人,負責監察京城之外的州府官員,相當於《慶餘年》中監察院的四處。察院對地方官員的考察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第一考察為官者人品,孰善孰惡,為惡者不再啟用;

第二考察為官者在為政期間百姓戶口流散情況,探查徭役情況;

第三考察當地百姓生計;

第四考察當地是否有不務事業的奸滑盜賊;

第五考察為官者的才華,看他能否堪當大任;

第六,探察當地是否有「黠吏豪宗兼并縱暴、貧弱冤苦不能自申者」。

經此六項探查,察院將為官者學識品行、當地百姓生活情況等一併掌握,客觀上也提高了地方官員處事的積極性。

唐朝御史台原有監察彈劾百官與審訊的作用,但隨著唐朝政權日漸腐朽,御史台的弊端也逐漸暴露出來。初始時,御史直接向皇帝彈劾官員,可後來卻漸漸加入進狀、關白等步驟,將彈劾一事程序複雜化。

唐中宗時,御史彈劾的「狀紙」必須經過中書門下的審核,他們的工作不再具備獨立性和隱私性。御史台中的官員品階不高,縱然是御史大夫,也僅僅是從三品。如監察御史這樣一個至關重要的官員,也僅僅是正八品。

雖然品階不高,但是這些監察官員的任選標準卻很高,在很大程度上比較重視個人品質和為人處事。

《唐會要》曾有詳細記載:「所取御史,必先質重勇退者」。

除了任選標準高之外,社會地位和朝廷賦予的職權很大。唐朝時,中央權力系統主要由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御史台所構成。為了維護品階不高的御史台各級官員的社會地位,唐朝甚至專門制定了相應的措施。

《唐會要卷四十》里有詳細記載:「御史憲司清望、耳目之官,有犯當殺即殺,當流即流,不可決仗,可殺而不可辱也。」


上文說到過,監察官員的品階不高,但畢竟屬於中央權力系統,所以,職權其實相對而言,還是很大的。唐朝的監察官員擁有獨立彈劾權,尤其是在唐朝初期,監察官員可以自由地彈劾任何人。即使從屬於御史台機構,但彈劾時則不用通過上級批准。《通典·職官六》里就曾記載著一件事:

唐長安四年,監察御史肖至忠彈劾宰相蘇味道後,御史大夫李承嘉曾責之曰:「近日彈事,不咨大夫,禮乎?」肖至忠卻答曰:「故事,台中無長官。御史人君耳目,比肩事主,得各自彈事,不相關白。若先白大夫而許彈事,如彈大夫不知白誰也!」李承嘉無言以對。

大概意思就是說,御史大夫責備監察官員,為何彈劾之事,不與他匯報,這不符合禮儀。監察官員隨即以「故事」反駁,說御史是皇帝的耳目,有獨立奏事的權力。

但在唐玄宗時期,宰相專權出現,監察官員沒有了獨立彈劾權,出現了「進狀」和「關白」的規定。直到唐肅宗上台,為了打擊宰相專權,恢復了監察官員的獨立彈劾權,廢止了「進狀」和「關白」等程序。

但綜合來說,無論是朝中權傾朝野的大臣,還是窮鄉僻壤里不入流的小官,都在御史台的監察之列。在這複雜的環節中,若皇帝不能知人善用,誤用佞臣,那他這居廟堂之高之人,必然會受到蒙蔽。

御史台中,察院與地方官員聯繫最為密切,若他們收受賄賂,偽造功績,將皆大歡喜的成績呈遞給皇上,那受苦的終究還是天下百姓。

安史之亂後,唐朝官員爭鬥之風日盛,寡廉鮮恥的觀念變的淡薄,此時獨立於朝廷的御史台,倍受狼狽關注,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誰又能禁得住誘惑?御史不再是公正的官員,他們逐漸被環境同化,有的與權臣沆瀣一氣,謀取利益。有的插手皇位之爭,惡意彈劾異黨。有的膽小怕事,不再直言不諱。仍舊保持當初那份浩瀚之心者,少之又少。

《慶餘年》中,監察院是皇帝的耳目,不容許任何人插手。而唐朝的御史台,是皇帝監察百官的門戶,兩者建立之初的目的,皆是為了維護百姓。

但監察院逐漸變為陳萍萍手中的利刃,御史台變為大臣們打擂台的戰場,縱使陳萍萍與慶帝多謀善斷,也還是讓長公主在監察院中安插了自己人。

在這場亂世中,無論是監察院還是御史台,都無法做到獨善其身。

參考文獻:《史記》、《唐六典》《唐會要》《中國古代監察制度發展與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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