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野生動物 我們在行動

新疆網警巡查執法 發佈 2020-03-18T06:26:39+00:00

2月28日,阿克陶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和森林派出所在案件偵查中查明,艾某在網上前後4次購買獵捕粘網、傳統鷹雞眼扣、超纖皮等工具,在未辦理獵捕證、馴養繁殖許可證的情況下,在皮拉力鄉戈壁灘上,使用粘網獵捕工具非法獵捕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蒼鷹1隻,國家「三有」動物環頸雉8隻、野兔3隻。

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從傳播源頭著手,切斷傳播途徑是重要手段。專家證實,此次疫情傳播源頭可能來自野生動物及其污染的環境。野生動物交易再次引發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已成為社會共識和民心所向。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人類;善待野生動物,就是善待我們自己。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全區各級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涉及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活動,截至目前,偵辦了一批涉及野生動物的案件。公安機關打擊野生動物領域違法犯罪已對該類違法犯罪人員形成了有效震懾,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有力保障。

保護野生動物、減少對野生動物的侵擾,不僅是實現人和自然和諧共生的現實選擇,更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題中之義。


2020年2月1日,克拉瑪依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群眾來電稱「一隻鳥落在商戶的倉庫內,一直不動」,請森林分局前來救助。民警趕赴現場,發現是一隻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燕隼,因飢餓無法飛行。燕隼經過民警精心照顧,第二天重回大自然懷抱。


2月28日,阿克陶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和森林派出所在案件偵查中查明,艾某在網上前後4次購買獵捕粘網、傳統鷹雞眼扣、超纖皮等工具,在未辦理獵捕證、馴養繁殖許可證的情況下,在皮拉力鄉戈壁灘上,使用粘網獵捕工具非法獵捕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蒼鷹1隻,國家「三有」動物環頸雉(野雞)8隻、野兔3隻。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3月2日,託克遜縣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郭勒布依鄉切克曼坎兒孜村警務室報稱,村民於蘇蒲江•賽提尼牙孜送來一隻貓頭鷹(梟,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經了解,是其父親在打掃院落時在牆角發現。派出所民警對貓頭鷹身體進行檢查,發現其中一支翅膀受傷不能飛行導致落地。隨後民警將貓頭鷹(梟)移送託克遜縣林業和草原局進行救助。


3月5日,群眾反映在溫泉縣查干屯格鄉有人無證馴養繁殖野生動物。博州公安局森林分局根據線索,第一時間組織警力趕赴溫泉縣進行核查。經查明,鍾某無證馴養環頸雉300隻,鴕鳥2隻,孔雀10隻。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300隻環頸雉已放飛,鴕鳥、孔雀移交動物園。


3月12日晚,博州精河縣森林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發現一隻飛禽受傷了,森林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經對比該動物為蒼鷹,體表無傷,初步判斷為飢餓導致無飛行能力。民警將蒼鷹帶回派出所,經過餵食恢復體力後將其放飛。




3月初,博樂市一居民報稱,有一貓頭鷹捕食其家中鴿子時不慎受傷,博州森林分局刑偵大隊民警前往救助,經查看發現該動物為雕鴞,初步檢查相關部位後,發現其有飛行能力,便進行了放飛。


警方提示

1.如發現受傷、受困的野生動物,請第一時間報告相關部門,避免與動物直接接觸。

2.如需接觸野生動物,請務必做好防護,如佩戴口罩、手套等。無防護條件的應在救助後儘快清洗手、臉等暴露部位。

3.外來物種或無法辨認的物種,不要自行放生,應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來源:平安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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