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4500元變15萬!一起虛假訴訟牽出背後惡勢力團伙

花山檢察 發佈 2020-05-07T17:22:39+00:00

隨著調查的深入,承辦檢察官發現,從2016年開始,葉某夥同方某、黃某等人在向他人放貸過程中,通過扣除「頭息」「保證金」「上門費」等方式誘使或迫使借款人出具虛增借款金額的「借條」,並製造虛假給付痕跡、隱匿還款證據等,在暴力討債、噴潑油漆、擺放花圈、高音喇叭騷擾、非法拘禁等手段未達到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當事人正在辨認相關材料


「二審裁定維持原判,我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了……」近日,被害人龍某在得知放貸人的二審裁定結果時如釋重負。

  

2019年9月27日,浙江省常山縣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葉某、方某等人涉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虛假訴訟罪提起公訴。同年12月30日,常山縣法院一審分別判處葉某等人九年零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葉某、方某表示不服,分別提出上訴。衢州市中級法院於2020年3月12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敏銳察覺


「葉某等人年紀輕輕就學黑社會放高利貸,討不回錢就去法院起訴借錢的人,有人被嚇得有家都不敢回。」2019年初,常山縣檢察院檢察官獲悉這一消息,便有所警覺「會不會涉嫌虛假訴訟」?

  

隨即,檢察官立馬調取了相關案卷材料,並嘗試與群眾口中提到的龍某進行聯繫。雖然其電話能打通,卻總是無人接聽。「會不會怕打擊報復?」檢察官遂以簡訊的方式告知龍某其自己身份,等待龍某回復。在此期間,還通過簡訊對龍某進行釋法說理,耐心勸導她要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最終,龍某同意見面。見面當天,她對檢察官講述了向葉某借款4500元最終變成借了15萬餘元的來龍去脈。

  

2017年5月,龍某因資金緊張,通過方某介紹,向葉某借款6000元。葉某將「頭息」及「保證金」扣除後,實際借給龍某4500元,並製造了1.2萬元的流水,誘使龍某出具了對應金額的借條。同年8月,龍某又想向方某借錢,但方某糾集葉某、黃某到其店裡,通過毆打、逼迫下跪、電警棍恐嚇等方式向龍某逼債。

  

又過了一個月,葉某以龍某欠他1.2萬元為由,強迫龍某到KTV當坐檯小姐。龍某想逃離葉某等人的控制,葉某、黃某得知後立即趕到龍某住處,對她進行毆打、強迫她下跪數小時,迫使她出具了14萬元的借條,並以暴力手段強迫龍某按照指示轉帳,製造了14萬元的流水。

  

調查核實

  

「被逼還債的這段時間,就像噩夢一樣。」2018年1月,葉某向法院起訴龍某,要求歸還1.2萬元和14萬元兩筆「借款」本息,獲法院判決支持後,葉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龍某給付葉某1萬餘元。至此,4500元的借款變成了15.2萬元,龍某感到無力承擔,又害怕再次遭到迫害,便開始離家躲債。

  

雖然有龍某的陳述,但還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承辦檢察官隨即開展全面調查。一方面調閱重點卷宗,查詢銀行流水,研判案涉資金及財物往來情況,制表分析梳理案件疑點;另一方面走訪相關知情者,約談案件當事人等,全面了解葉某團伙虛假訴訟的主要參與對象、社會關係網、作案手段等。

  

隨著調查的深入,承辦檢察官發現,從2016年開始,葉某夥同方某、黃某等人在向他人放貸過程中,通過扣除「頭息」「保證金」「上門費」等方式誘使或迫使借款人出具虛增借款金額的「借條」,並製造虛假給付痕跡、隱匿還款證據等,在暴力討債、噴潑油漆、擺放花圈、高音喇叭騷擾、非法拘禁等手段未達到目的時,葉某團伙就隱瞞借款人已歸還的錢款,向法院提起訴訟,導致借款人在民事訴訟中因舉證不利而敗訴,屬於典型「套路貸」,20餘名被害人深受其害。

  

引導偵查

  

在查明上述案件事實後,2019年5月,常山縣檢察院針對葉某與龍某、何某借貸糾紛案向縣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收到檢察建議後,常山縣法院對該兩起案件裁定再審,並中止原判決執行。此外,常山縣法院還對葉某的其他訴訟案件開始自查自糾。

  

與此同時,常山縣檢察院認為葉某團伙的行為已涉嫌「套路貸」,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承辦檢察官提前介入,建議公安機關及時將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財產予以查封、扣押、凍結。在該案的辦理過程中,承辦檢察官先後10餘次與公安機關會商,提出數十條書面偵查取證建議,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公安機關據此深入開展調查,又查處了該犯罪團伙的20餘起犯罪事實。

  

2019年5月,常山縣檢察院以葉某、方某等6人分別涉嫌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虛假訴訟罪批准逮捕。9月,對葉某、方某等6人依法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後,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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