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滄州市區23日至25日機動車限行

滄州晚報 發佈 2019-12-22T12:06:16+00:00

滄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緊急通知各縣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2月21至22日,受南風及其後續影響,污染物積累,


滄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於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緊急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2月21至22日,受南風及其後續影響,污染物積累,擴散條件不利。23日受冷空氣影響有限,擴散條件一般。24至25日,地面風力偏弱,濕度較高,擴散條件轉差,我市可能出現PM2.5重度污染過程。25日夜間,受新一輪冷空氣影響,擴散條件自西北至東南逐漸好轉,26日早上污染過程基本結束。按照省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關於近期空氣品質預測及管控建議的函》要求,結合我市目前空氣品質重度污染的情況,為減輕重污染過程,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我市於12月22日12時至26日8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一、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提示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儘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提示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已安裝空氣凈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和企事業單位等,及時開啟空氣凈化裝置。

4.市、縣兩級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採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可適當將空調調低1-2℃。

2.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3.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4.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污染天氣實際、應急強制響應措施,採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1.工業企業管控措施。按照2019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工業企業嚴格落實橙色預警減排措施。

2.移動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工業企業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嚴格按照減排清單車輛管控要求落實。原則上,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中心城區、縣(市、區)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其他非營運車輛限行2個號,限行時間為12月23至25日(7:00-20:00),限行車輛尾號與北京市保持一致。同時,加大公共運輸運力。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料場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實施繞行措施,不得進入中心城區的高速合圍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承擔急救、搶險等任務,掛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換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車除外)。

3.面源管控措施。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禁止室外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要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機掃、吸掃和洒水等清潔頻次。

4.中心城區、縣(市、區)城區、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滄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2月22日

按照限行規則,

明天限行尾號3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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