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意外墜井死亡,保險公司卻火速拒賠!法院:亂拒賠,證據呢?

好買保 發佈 2020-02-28T12:00:35+00:00

意外和明天總是不知道哪個會先到,看了這麼多關於保險理賠案例,意外險理賠所占的比重相當大,關於意外險的理賠也是比較複雜的,「意外傷害」界定是「因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而使身體受到傷害」,但是這個界定是不容易用客觀的數據去說明的,所以意外險理賠常常會遭受拒賠。

意外和明天總是不知道哪個會先到,看了這麼多關於保險理賠案例,意外險理賠所占的比重相當大,關於意外險的理賠也是比較複雜的,「意外傷害」界定是「因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而使身體受到傷害」,但是這個界定是不容易用客觀的數據去說明的,所以意外險理賠常常會遭受拒賠。

一周前,歷時三年的王維紅2400萬天價理賠案也落下了帷幕,最終還是支持了平安保險拒賠的決定,認定王維紅自殺具有「高度蓋然性」結案。

今天好買保要說的是「女孩意外墜井死亡,理賠被拒」的案例,來看下購買意外險應該注意什麼。

01 真實案例

2006年11月,深圳的楊先生為女兒購買了一份保額為10萬元的意外險,保險期一年,有100元免賠額。

不幸的是,2006年12月女兒就發生了意外事故,在社區的水井旁洗衣服意外掉入井內,但是搶救無效死亡。搶救費用為791.2元。

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上寫的死亡原因為溺水導致呼吸循環衰竭。

之後楊先生拿著保險合同和死亡證明去保險公司理賠。但是保險公司在迅速審核後,直接卻給出了拒賠的通知,並且投保的費用也不予退還。

楊先生不解,到底哪裡出了問題才導致的拒賠呢?保險公司稱,楊先生投保時未如實告知被保險人有癲癇的問題,這才導致的拒賠。但是二者有關係嗎?楊先生認為保險公司故意找茬拒賠,遂將保險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保險公司依據合同理賠意外身故賠償金10萬元及給付急救醫療費791.2元。

02 案例分析

那麼楊先生女兒的死亡和癲癇有關係嗎?看法院是如何判決的。

法院庭審認為保險公司出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死者有癲癇疾病,也沒有證據證明死者是因為癲癇疾病死亡的。而根據醫院的死亡證明是因為溺水死亡的,屬於意外死亡,意外險應當理賠。

法院最終判決保險公司支付意外身故保險金10萬元以及急救費用791.2元。

保險公司以未如實告知拒賠時慣用的伎倆,所以為了防止理賠時遇到拒賠的情況,投保時應注意將現有的健康資料如實告知保險公司。

03 好買保觀點

意外險是指因為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殘疾後,給付保險金的人身保險。由於意外的可怕在於無法預見,會給遭受意外的家庭帶來沉重打擊。因此意外險的作用是可以提高對未知危險的抵禦能力。

但是如何更好的購買意外險呢?

首先意外險的理賠很特別,通常以事故發生後,第180天時的身體狀態為理賠標準:如果180天內死亡,則賠付身故金;如果第180天時沒有死亡,則按當時的傷殘等級來賠付相應保險金。

另外,意外險很便宜,性價比高。花小錢保大風險。一般來說,50萬保額的意外險,一兩百就能搞定,不會對家庭造成經濟壓力。

通常買意外險買一年期的就行,小孩子和老人可以考慮意外醫療險,其他成年人購買綜合意外險最好。

最後要提醒的是,購買任何保險還是要注意如實告知和注意翻看合同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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