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網遊牟利279萬?判了:侵犯著作權罪獲刑3年!

天津高法 發佈 2020-05-12T04:49:57+00:00

來源:淄博市博山區法院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網上侵犯著作權的犯罪也呈現新形式,除了通過網絡傳播侵權文學、影視作品外,還出現藉助電腦網絡手段或以複製遊戲原始碼等方式侵犯著作權的案件。近日,淄博市博山區法院審結一起侵犯知名網路遊戲著作權案件。

來源:淄博市博山區法院

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網上侵犯著作權的犯罪也呈現新形式,除了通過網絡傳播侵權文學、影視作品外,還出現藉助電腦網絡手段或以複製遊戲原始碼等方式侵犯著作權的案件。

近日,淄博市博山區法院審結一起侵犯知名網路遊戲著作權案件。

簡要案情

2013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張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複製上海數龍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千年3》網路遊戲軟體程序、內容的方式,私自創建遊戲伺服器,開設私服遊戲《柔情千年》,並通過自己設立的網際網路站對該《柔情千年》網路遊戲進行推廣,同時向遊戲玩家提供該《柔情千年》網路遊戲的客戶端程序下載,供網路遊戲玩家下載註冊後使用。

經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版權鑑定委員會鑑定,《柔情千年》遊戲軟體與《千年3》遊戲軟體內容相同,構成複製關係。經山東計算機司法鑑定所鑑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25日,被告人張某非法經營數額共計2791388.00元。

案發後,被告人張某主動上交違法所得220萬元。


裁判結果

被告人張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他人享有著作權計算機軟體,情節特別嚴重,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鑒於被告人張某有視為自首情節,並已主動上繳違法所得,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40萬元。

法官提醒

本案是利用複製遊戲軟體侵犯網路遊戲著作權的典型案例,此類犯罪利用網際網路技術作案,隱蔽性強,傳播速度快、銷售範圍廣,社會影響惡劣,不僅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正常的生產經營,給著作權人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也破壞了國家對文化市場的管理秩序。

該案的裁判結果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對智慧財產權的有力刑法保護,極大地震懾了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行為,凈化了文化市場運行環境,提高了公眾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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