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青峰著作權糾紛案已判決,法院駁回林暐哲民事訴訟請求

新京報 發佈 2020-04-16T00:28:27+00:00

新京報訊4月16日,蘇打綠樂隊主唱吳青峰著作權糾紛案宣布判決結果,新京報記者查詢司法院官網公開新聞稿得知,主理糾紛案件民事訴訟部分的智慧財產法院判決駁回林暐哲所有訴訟,吳青峰勝訴,全案可上訴。

新京報訊(記者 劉臻)4月16日,蘇打綠樂隊主唱吳青峰著作權糾紛案宣布判決結果,新京報記者查詢司法院官網公開新聞稿得知,主理糾紛案件民事訴訟部分的智慧財產法院判決駁回林暐哲所有訴訟,吳青峰勝訴,全案可上訴。此前,林暐哲起訴吳青峰違反著作權法,並分別提出民、刑事訴訟,民事訴訟部分要求賠償800萬元,今年2月吳青峰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刑事部分仍在審理中。

法院官網公告。

回顧案情,追溯至2018年12月31日,吳青峰與合作15年的林暐哲發表共同聲明,宣布正式結束合作關係,隨後便曝出著作權糾紛案。起因於二人在2008年8月簽訂的「詞曲版權授權合約」,內容約定直到2014年12月31日止,吳青峰創作的音樂詞曲,均專屬授權給林暐哲,若對合約內容有意見,應於期限屆滿前3個月,透過書面方式提出反對,否則合約自動延長1年。而到了2018年二人不合作之後,林暐哲秉持著青峰未以「書面方式提出反對」,主張版權合約在2019年1月之後仍然有效。

此案經過法院審理後,認為吳青峰雖然沒有提出書面反對,但是雙方卻有在2018年12月31日發表另外一個聲明,上面表示「青峰決定自己出來唱歌了」、「嘗試自己當製作人」、「接下來,會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事務」等內容,等於二人間其實存在書面資料同意彼此間已無存在「歌曲授權關係」,基於此判斷,法院判林暐哲敗訴。

據悉,吳青峰今年2月22日-23日在台北小巨蛋開唱,並宣布蘇打綠樂隊再度合體,不承想就在演唱會第二天,吳青峰即被台北地檢署起訴。隨後吳青峰無奈寫下:「從來就對得起自己,對得起所有事情,沒什麼好愁苦的」長文回應。此前,吳青峰唱片公司環球音樂也曾向新京報記者回應稱:「青峰從未將詞曲著作權轉讓予林暐哲音樂社,其創作之詞曲為青峰本人所擁有。」 對於民事官司勝訴,吳青峰所屬環球音樂則表示:「感謝智慧財產法院民事庭法官查明事實真相,讓青峰能安心專注於音樂相關工作。 」而林暐哲則未有回應。

新京報記者 劉臻

編輯 田偲妮 校對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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