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公布2019年虛假違法食品、保健食品廣告典型案件

中國消費者報 發佈 2019-12-14T06:14:24+00:00

市場監管總局公布2019年虛假違法食品、保健食品廣告典型案件1違法廣告發布者:北京世紀牆文化藝術有限公司發布平台:微信公眾號處罰金額:10萬元違法事實:為「ISDG夜間酵素」等普通食品發布含有「本人體驗,堅持吃了1個月的夜間酵素,腸胃消化比之前好多了」等內容的廣告,違反了《廣告法

市場監管總局公布

2019年虛假違法食品、保健食品廣告典型案件

1

違法廣告發布者:北京世紀牆文化藝術有限公司

發布平台:微信公眾號

處罰金額:10萬元

違法事實:為「ISDG夜間酵素」等普通食品發布含有「本人體驗,堅持吃了1個月的夜間酵素,腸胃消化比之前好多了」等內容的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執法單位: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

違法廣告發布者:天津市全民健智慧健康信息諮詢有限公司

發布平台:廣告宣傳冊

處罰金額:20萬元

違法事實:發布含有「全民健原花青素對各種細胞病變引起疾病有如下功效:減緩動脈粥樣硬化的形成,延緩心腦血管疾病的發生。延緩老年痴呆的發生,並改善老年痴呆的臨床症狀。全民健原花青素是迄今為止純度最高、生物活性最強的純植物自由基清除劑」等內容的保健食品廣告。相關保健食品廣告未經有關部門審查,內容包含絕對化用語,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並且未按照規定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二) 項、第四十六條等法律規定。

執法單位:天津市南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3

違法廣告發布者:天津津脈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發布平台:自建網站和網店

處罰金額:5萬元

違法事實:發布含有「津脈靈芝孢子粉提高免疫力,改善睡眠質量,防癌抗癌,保肝解毒,降低血糖。對肝炎、胃炎、胃及十二指腸潰瘍、糖尿病、慢性腎功能衰竭等疾病有明顯的治療保健作用」等內容的食品廣告。廣告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內容,且涉及疾病治療功能,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項的規定。

執法單位:天津市武清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4

違法廣告發布者:上海馬利來實業有限公司

發布平台:經營場所的廣告牌、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

處罰金額:50萬元

違法事實:發布普通食品「KI多醣體」等產品的廣告,包含「KI多醣體能深度解肝毒,火花幹細胞,讓肝細胞再生,所有慢性肝病包括B肝大小三陽、脂肪肝、酒精肝、肝硬化、肝腹水、肝癌都有調理好的成功案例」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以及謊稱取得專利權等內容,並在產品未取得「有機」認證的情況下,在產品外包裝上宣傳標註「有機」字樣。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項、第(五)項及《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的規定。

執法單位: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5

違法廣告發布者:國美在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發布平台:國美在線網站上的第三方商家在網店

處罰金額:66萬元

違法事實:發布「紐持健護肝片」「綠之華關節修復骨磷蝦膠囊」等普通商品廣告,宣傳「對脂肪肝、肝炎、肝纖維化、肝硬化等問題具有輔助改善作用」等內容,並使用不規範地圖。當事人作為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明知或應知以上情形,未依法履行制止義務。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

執法單位: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6

違法廣告發布者:上海方心科技研究所

發布平台:官方網站、官方商城、官方公眾號等

處罰金額:31萬元

違法事實:發布含有「每天一支松友飲,防治腫瘤轉移和復發」「經過幾十年臨床應用,數萬名患者使用,證實對於防止治腫瘤的轉移與復發具有良好的輔助治療作用」等內容的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產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同時,當事人發布的非處方藥廣告與取得許可的內容不符,並且還在上述媒體發布處方藥廣告。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十五條第二款、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執法單位: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7

違法廣告發布者:上海禾博士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布平台:網站和微信商城等

處罰金額:19.5萬元

違法事實:發布保健食品「葡萄籽蘆薈軟膠囊」具有「淡斑」功能、「天然維生素E 軟膠囊」具有「祛斑美白、抗衰老」功能的廣告,宣傳多款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廣告宣傳的功能與取得行政許可的內容不符。同時,當事人「氨糖軟骨素加鈣片」廣告中出現的標誌性成分的含量未能準確、清楚表明。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八條第一款、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十一條第一款等規定。

執法單位: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8

違法廣告發布者:江蘇蘇州工業園區華蒜豆食品商行

發布平台:店內牆上

處罰金額:20.09萬元

違法事實:發布含有「能使三高一多症患者一個月至半年康復的產品」「目前對付心腦血管疾病的最安全、最有效、最省錢的健康食品」等內容的食品廣告。廣告內容含有絕對化用語,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且只標明了專利號,未標明專利種類。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第十二條、第十七條等規定。

執法單位:蘇州工業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9

違法廣告發布者:江蘇南京酒伴飲料銷售有限公司

發布平台:微信、彩頁等

處罰金額:10萬元

違法事實:發布普通食品廣告。廣告中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形象進行宣傳,宣稱產品為「CCTV央視展播品牌」和「中國3·15誠信品牌」,同時稱產品具有「護肝、養胃、美容、安神」等功效。廣告中宣稱的商品性能、曾獲榮譽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二)項、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

執法單位:南京市雨花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10

違法廣告發布者:浙江嘉興聖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發布平台:自有網站、宣傳頁

處罰金額:7.5萬元

違法事實:發布含有「巴西蘑菇具有一定的免疫調節效應,尤適宜免疫力低下、高血壓、老年人、糖尿病患者」「防癌保健效果……消除肌體毒性反應」等內容的普通食品廣告。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並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執法單位:嘉興市海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11

違法廣告發布者:河南許昌市鄢陵縣晟旺達飲品銷售店

發布平台:廣告宣傳頁

處罰金額:10萬元

違法事實:發布含有「保護心腦血管,調節血脂、血壓及血糖、抗疲勞、增強肝功能、抗感染抗菌、緊膚祛皺,美白嫩膚淡斑效果顯著……」等內容的廣告,宣稱所銷售的普通食品具有疾病治療功能,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執法單位:鄢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12

違法廣告發布者:湖北閩洪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發布平台:官網

處罰金額:30萬元

違法事實:發布含有「洪湖清水小龍蝦具有防止膽固醇在體內蓄積的作用;洪湖有機野生甲魚對醫治陰虛、勞熱、骨蒸、症瘕積聚等症,療效顯著,亦可用業醫療結核、瘧疾、脾臟腫大等病症等內容的食品廣告。廣告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

執法單位: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13

違法廣告發布者:廣東芒果醫藥有限公司

發布平台:網店

處罰金額:5萬元

違法事實:發布含有「瑪卡瑪咖片成人口服一粒重返20」「起效更快更安全,效果更強更持久」等內容的廣告,存在發布處方藥廣告、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發布廣告、廣告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廣告內容表示功效、安全性斷言或保證等違法行為。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第十五條第二款、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第四十六條的規定。

執法單位: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14

違法廣告發布者:重慶衡慷醫院管理有限公司

發布平台:微信公眾號

處罰金額:20萬元

違法事實:發布含有「報考中醫(專長)醫師資格培訓班,沒有學歷也拿證!」等內容的廣告;通過內刊發布含有「有效調理身體免疫機能,回復健康40-50%。」等內容的食品廣告。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執法單位:重慶市墊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15

違法廣告發布者:重慶正里元科貿有限公司

發布平台:微信公眾號

處罰金額:20萬元

違法事實:發布含有「解酒護肝當天有效,便秘痔瘡3-7天見效,防治痘痘7-10天見效;中國葛根行業第一品牌正里元公司官方平台」等內容的食品廣告。廣告內容與實際不符,且涉及疾病治療功能,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九條第(三)項、第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

執法單位:重慶市涪陵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來源/綜合市場監管總局

編輯/李曉雨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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