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行政被罰不免民事責任,集體訴訟維權正當其時

中國消費者報 發佈 2020-05-17T04:32:39+00:00

在惠州市機動車檢驗費未放開前,惠州市機動車檢測行業協會制定發布《關於預防和打擊機動車檢測行業惡性競爭工作方案》及《惠州市機動車檢測行業協會會員公約》,禁止會員單位宣傳和推廣任何優惠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促銷或變相減價,涉案的會員單位自願執行工作方案和公約,並簽署《履行行業協會公

5月14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告,對惠州市機動車檢測行業協會組織會員單位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案件32家當事人實施行政處罰,罰款共計1766857元。

在惠州市機動車檢驗費未放開前,惠州市機動車檢測行業協會制定發布《關於預防和打擊機動車檢測行業惡性競爭工作方案》及《惠州市機動車檢測行業協會會員公約》,禁止會員單位宣傳和推廣任何優惠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促銷或變相減價,涉案的會員單位自願執行工作方案和公約,並簽署《履行行業協會公約承諾保證書》,繳納2萬元保證金至機動車檢測協會帳號,上述行為消除了行業經營者之間正常的市場競爭,損害了消費者因經營者間競爭帶來的價格優惠及福利。在惠州市機動車檢驗費放開後,涉案會員單位於2018年6月將小型車檢驗費由208元/台統一漲價至290元/台,小型車新車檢驗費漲價至210元/台,中型客車、大型客車、小型貨車、中型貨車、重型貨車等車型的檢驗費收費標準漲幅一致,實施時間一致,涉案會員單位多次參與惠州市機動車檢測行業協會組織的會員大會,在會議上針對漲價事宜進行交流討論,涉案會員單位存在相同行為、意思聯絡,構成協同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有關規定,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於5月6日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對惠州市機動車檢測行業協會處以40萬元罰款。對惠州市機動車檢測行業協會8家理事監事單位處以2017年度銷售額3%的罰款,共計1228155元。對惠州市機動車檢測行業協會23家會員單位處以2017年度銷售額1%的罰款,共計138702元。

當事人違反《反壟斷法》被行政處罰,仍然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依照《反壟斷法》第五十條「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公布有《關於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就具體消費者而言,一輛車增加的檢驗費用,多數平均每年不到20元,雖然有法律規定了消費者權益,但是個體消費者維權成本太高,通常不會主張權益。集體訴訟目前是國家大力推進的一項訴訟制度,可以有效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這是繼公益訴訟後,國家給消費者的司法改革紅利。消費維權組織對於壟斷原因導致的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大可以在組織集體訴訟方面有所作為。(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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