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
濟南高新區某小區業主因對物業服務不滿,
長期拒絕繳納物業費,
物業公司遂將小區業主
訴至濟南市高新區人民法院。
濟南市高新區人民法院審查後,發現這些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標的額不大,符合小額訴訟程序適用規定。因涉案的業主多達185人,法官第一時間電話聯繫了各方當事人,協調這些業主利用周末休息時間到法院調解。
兩位法官站在雙方的立場上,
從情理和法理兩方面入手,
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近半數業主均同意繳納物業費。
對仍拒絕繳納物業費的部分業主,
高新法院按照小額訴訟程序開庭審理。
審理過程中,法官充分利用要素式審判方式,雙方當事人認真填寫案件事實要素,極大的提高了審理效率。僅用時30天,185件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全部成功處理,其中調解撤訴案件89件,一審終審判決9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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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眾報業·齊魯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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