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相 | 婚宴辦不成了!想要退全款卻被酒店拒絕了......怎麼辦?

蕭山日報 發佈 2020-02-12T05:45:38+00:00

家住城區的陳阿姨原打算正月十五為兒子舉行婚禮,早在去年下半年,陳阿姨就在某酒店預訂了二十多桌的婚宴。

家住城區的陳阿姨原打算正月十五為兒子舉行婚禮,早在去年下半年,陳阿姨就在某酒店預訂了二十多桌的婚宴。為避免他人搶訂,陳阿姨還向酒店付清了婚宴全款,但未與酒店簽訂書面合同

突如其來的一場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陳阿姨兒子的婚禮計劃。根據當地政府規定,正月十五即2020年2月8日,這個時間段一律禁止聚集性活動,要求停辦「紅事」。陳阿姨與酒店商量後取消了婚宴,並要求全額退回已經支付的婚宴款,但酒店表示不能完全同意。為此,陳阿姨找到律師進行了諮詢。

浙江騰遠律師事務所曹鋼律師這樣解釋。

這個事件中,要想最大限度地實現陳阿姨「退回全款」的訴求,從法律的角度看:

01

陳阿姨與酒店之間的合同關係能否解除,法律依據是什麼?

第一,本律師認為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構成不可抗力。此次新冠肺炎屬於法定傳染病,是一種突發性的異常事件,當事人不能預見,且確切有效的治療方法目前尚沒有明確,是無法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存在,其性質屬於法律上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為防治疫情採取的措施,對於一般當事人來說也是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也具備不可抗力的特點。

第二,參照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防治傳染性肺炎期間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關審判、執行工作的通知》,「因政府及有關部門為防治『非典』疫情而採取行政措施直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於『非典』疫情的影響致使合同當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糾紛,按照《合同法》第117條和第118條的(不可抗力)規定妥善處理。」

近日,杭州中院出台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法律問題解答》,就「預訂年夜飯或者其他春節期間聚餐宴席因疫情影響不能正常消費的」問題,作出了「可按照合同法『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規定處理」的解答。

故本律師認為,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措施導致了陳阿姨與酒店之間的合同關係根本不能履行,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可以適用不可抗力規則

第三,基於前述兩點的論述,因不可抗力致使陳阿姨合同目的落空、不能實現,本律師認為,陳阿姨可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以「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為由行使法定解除權,解除與酒店之間的合同關係。

02

陳阿姨與酒店之間的合同關係解除後,陳阿姨已經支付的酒席款能否全部退還?

《合同法》第九十七條規定「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但疫情的發生不能歸責於陳阿姨和酒店任何一方。雖酒店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但據陳阿姨的陳述,酒店已經投入了一定的人力、財力。故本律師認為,結合公平原則,陳阿姨自身應分擔部分損失,即不能獲得全額退還。

律師提醒

1.新冠肺炎疫情可能但不必然在全部案件適用不可抗力規則,具體如何適用必須結合個案情況

2.新冠肺炎疫情對合同履行帶來影響時,建議各方儘可能地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問題,同時採取適當減損的措施以防止損失的擴大。

3.合同主體應提高風險意識、證據意識,收集並固定相關證據,做到有備無患。

(來源:蕭山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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