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進行時丨湘鄉市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

湘潭在線 發佈 2020-05-06T10:44:30+00:00

湘潭在線5月6日訊4月29日,湘鄉市法院舉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七次集中宣判大會,對被告人譚某等5人尋釁滋事案、被告人宋某等6人敲詐勒索案兩起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以及被告人陳某、葛某詐騙、敲詐勒索案,被告人龔某詐騙、敲詐勒索案兩起與惡勢力團伙犯罪相關聯的案件進行公開集中宣判。

湘潭在線5月6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歐陽天 通訊員 陸義 王駿)4月29日,湘鄉市法院舉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七次集中宣判大會,對被告人譚某等5人尋釁滋事案、被告人宋某等6人敲詐勒索案兩起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以及被告人陳某、葛某詐騙、敲詐勒索案,被告人龔某詐騙、敲詐勒索案兩起與惡勢力團伙犯罪相關聯的案件進行公開集中宣判。

被告人譚某等5人因犯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1年至3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被告人宋某等6人因犯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判處7個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被告人陳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3個月,並處罰金8萬元;被告人葛某因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被告人龔某因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3萬元,沒收違法所得24.9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自2014年開始,被告人譚某等5名被告人合夥在湘鄉市濱河南路南岸水鄉小區經營「宏信二手車行」,同時放高利貸。在此過程中,被告人譚某等以暴力手段追討債務,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團伙犯罪。

2017年1月至2月期間,被告人宋某等6人經常糾集在一起,有組織地以糾纏、威脅、圍堵等手段,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系惡勢力團伙犯罪。該犯罪團伙在湘鄉市高速公路出口的接駁飯店貴州人家(後改名為寶慶食府)實施敲詐勒索,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被告人葛某作為貴州人家(寶慶食府)的股東和實際經營者,被告人龔某作為貴州人家(寶慶食府)的股東和法定代表人,明知陳某通過擺象棋殘局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仍為其提供場地獲取租金;明知宋某等人多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仍為其提供場地獲取租金,構成犯罪。

據統計,2018年1月1日至今,湘鄉市法院審理惡勢力犯罪團伙7案2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3案20人,涉及8個罪名,其中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人,1至3年的36人,依法判處追繳、罰沒、退賠財產共計42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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