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中國夢」旗號實施傳銷詐騙,這個傳銷頭子被判刑!

錦州網警巡查執法 發佈 2019-12-30T07:50:31+00:00

來源:防騙大數據 12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打著「中國夢」旗號實施傳銷活動的犯罪案件,並當庭宣判。被告人劉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十萬元。

來源:防騙大數據

12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打著「中國夢」旗號實施傳銷活動的犯罪案件,並當庭宣判。被告人劉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十萬元。

(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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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圖:庭審現場


法院經審理查明,「中國夢隨夢行」傳銷活動是發起者以公益慈善為名,誘騙他人通過向組織繳納2000元費用後,加盟該組織。加盟後即成為2級會員,獲得一個可在「中國夢隨夢行」平台查詢自己信息和動態的愛心帳號。


成為新會員後,需要發展3名以上的下線,每發展1名下線即可獲得600元靜態獎勵,平台管理人員被告人劉某獲得200元平台管理費,餘下1200元作為動態獎勵發給該成員上線。該組織共設九個層級,每層所設名額為上一層的3倍,即一層1人、二層3人、三層9人、四層27人...以此類推至九層6561人。


2017年11月,被告人劉某向另案被告人劉某靜、馬某(已判刑)傳授該傳銷模式後,劉某靜、馬某來到防城港組織、領導「中國夢隨夢行」傳銷活動,以公益慈善為名,在防城港市不斷誘惑、發展他人購買虛擬份額,每個虛擬份額單的申購費用是2000元,每個新人可以申購一個單或者多個單,每個推薦人推薦一個新人申購一個單可以獲得600元的固定提成,再給「中國夢隨夢行」平台管理員劉某每個申購單的平台費用200元,剩下的1200元被截留給該成員的隔代上線瓜分。(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截至案發,「中國夢隨夢行」傳銷組織在防城港市的傳銷活動人員已在30人以上且在三級以上。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與他人發起「中國夢隨夢行」的組織,該組織是以公益活動為名,誘騙他人繳納會費,並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他人財物,該傳銷活動人員已在三十人以上且在三級以上。(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劉某為該傳銷活動講解輔導、偽造資質、製作網站、提供宣傳資料、管理平台網站並從每單申購費中抽取平台管理費,在該傳銷組織體系裡面起到發起、策劃、協調的重要作用,對該傳銷活動的實施、傳銷組織的建立、擴大起關鍵作用,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罪。


庭審中,劉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並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


(原標題:打著「中國夢」公益慈善旗號詐騙 廣西防城港一男子組織領導傳銷獲刑)


內容來源:本文由防騙大數據(FPData)轉載於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謝洋、林芳羽,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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