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法院首批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調解成功

河南經濟報南陽新聞 發佈 2020-05-22T04:47:55+00:00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批覆,自2020年5月6日起,對南陽市轄區內訴訟標的額為50萬元以下的有關著作權、商標權糾紛的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不再由市中級法院管轄,改由南陽高新法院管轄。

高新法院首批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調解成功

河南經濟報記者張治中 周美嬌 通訊員王卉 馬婉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批覆,自2020年5月6日起,對南陽市轄區內訴訟標的額為50萬元以下的有關著作權、商標權糾紛的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不再由市中級法院管轄,改由南陽高新法院管轄。5月21日下午,首批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共3件在南陽高新法院調解成功,並已全部當庭履行完畢。

批覆下發之日起,中院黨組及高新區法院分黨組高度重視,認真研判,成立專業化審判業務團隊,對該類案件認真研判,儘快熟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做好相應案件的審判應對工作。立案團隊就符合立案標準的案件及時審查,並及時納入審判系統,秉持快立、快調、快結的「三快」原則,高效率地進行調解、審判流程研究。自2020年5月6日起,高新法院共受理智慧財產權案件3件(5月11日立案),經訴調對接,3起案件經過不到十個工作日的調解工作,均已達成調解並當庭履行。

就之後將產生的大量智慧財產權類案件,高新法院將會儘快納入訴調對接模式,充分發揮訴前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平台優勢,以快立、快調、快結的調審模式,圓滿完成上級法院交辦的類型化案件的審理,為轄區該類案件的審理作出有益示範,達到此類案件審判權下發以來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著眼智慧財產權案件特性,對於相對較為簡單的案件,訴前調解能在確保案件效果的情況下,有效提升審判效率,為當事人節省長途往返法院的經濟和時間消耗,可謂一舉兩得」。高新法院院長何志表示,這次智慧財產權審判權限調整,對優化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資源的配置、提高智慧財產權案件辦案質率、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都將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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