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都知道,在休假中,有一項假期是屬於女性的——產假。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享受12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指產鉗助產、胎吸、剖腹生育)的增加產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増加產假15天。
那麼,關於哺乳假你知道多少呢?
趕緊來看看——
女職工的哺乳假最長是多少?
嬰兒未滿1周歲以前女職工可以離崗休息嗎?
晚育並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媽媽,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產假期滿後可連續休假至子女滿1周歲喲。
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至嬰兒滿1周歲,堅持勞動確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並經單位同意,可離崗休息。
——《重慶市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
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可以離崗哺乳嬰兒嗎?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新媽媽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女職工在哺乳期可以拒絕加班和上夜班嗎?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新媽媽,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剋扣女職工產假、哺乳時間的,該怎麼辦?
用人單位剋扣女職工產假、哺乳時間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用人單位剋扣女職工產假、哺乳時間,造成女職工損害的,依法給予賠償。
女職工可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 源:重慶人社微信公眾號
原標題:新媽媽哺乳假的享受條件及待遇?
主 編:羅再芳
校 審:周 圓
總值班:嚴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