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線板」側面暗藏竊聽器 南通崇川:起訴一起非法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案

七台河檢察 發佈 2020-05-29T18:11:32+00:00

表面看是車鑰匙、電源插線板、充電寶、手錶,實則它們是「穿了馬甲」的竊聽、竊照器材,可用於窺探他人隱私。



  表面看是車鑰匙、電源插線板、充電寶、手錶,實則它們是「穿了馬甲」的竊聽、竊照器材,可用於窺探他人隱私。日前,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對被告人付某、劉某甲、李某、劉某乙等人以涉嫌非法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提起公訴。

  一個電話號碼促成「商機」

  付某現年33歲,老家在江西,2014年來到深圳從事電子器材銷售。在經營過程中,付某發現周邊電子市場裡有不少人在售賣多用插線板型、手錶型、眼鏡型、充電寶型等外形偽裝的偷拍偷錄設備。得知此類設備銷路好賺錢快,付某動了心思,從2016年開始在自己的網店售賣各類偷拍偷錄器材。

  2017年初,在江蘇南通經營安防器材設備的李某,在深圳接觸到各式竊聽、竊照器材,很感興趣,並記下付某店鋪門口預留的手機號碼,想著以後可以從這裡進貨。

  回到南通,李某立即和丈夫劉某甲開始行動。2017年4月,劉某甲聯繫付某購買偷拍偷錄設備。一來二往,劉某甲夫婦和付某熟了起來,付某成了劉某甲的貨源地,雙方多次進行交易。

  同行「取經」非法牟利

  劉某甲夫婦的買賣搞得風生水起,引起同行劉某乙的注意。2018年8月,她找到劉某甲,買了幾次偷拍偷錄設備,再轉賣給客戶。嘗到甜頭後,劉某乙索性直接上網尋找偷拍偷錄設備貨源,購買回來再出售。

  2019年10月10日,劉某甲、李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同年10月12日,劉某乙被抓獲;12月5日,付某被抓獲歸案。到案後,幾名犯罪嫌疑人均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案發後,公安機關從劉某甲、李某、劉某乙經營的店鋪中查獲了筆型攝像機、充電寶型攝像機、手錶型攝像機、模塊針孔型攝像機等偷拍偷錄設備20餘個。根據公安部門鑑定,上述查獲的偷拍偷錄設備均為竊聽、竊照專用器材。

  公安機關初步查明:劉某甲一共向付某購買了10餘次共計價值2萬餘元的偷拍偷錄設備,放在自己和李某經營的店鋪里銷售,劉某乙向多人銷售偷拍偷錄設備,非法獲利1000餘元。

  竊聽、竊照器材流入社會隱患大

  今年4月,該案移送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審查卷宗,訊問被告人,核實了案件事實和證據。檢察官認為,付某等人已經構成非法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專用器材進行竊聽、偷拍,聽上去像電影中的場景。其實,這些不起眼的專用器材就在我們身邊。」檢察官指著卷宗里一張照片,表面看就是一個普通的電源插線板,但側面有個三毫米的細孔,裡面放的就是竊聽器,不細看難以察覺。

  承辦檢察官介紹,目前國內一些電子、通信器材的經營者和生產者,為了牟取利益,打著「通信器材」「高科技電子產品」的幌子,私下銷售竊聽、竊照器材給普通消費者。這些器材一旦流入社會,不但會侵犯公民隱私、侵害企業的商業秘密,更會給國家安全帶來隱患。

來源:檢察日報 黃昕穎 葛明亮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