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挖水泥路賣廢品賺錢 男子受審

北京海淀法院 發佈 2020-06-03T00:05:31+00:00

大家都知道小偷偷錢、偷物等,可是有誰聽說過「偷路」 「偷橋」嗎?據起訴,被告人徐某,男,50多歲,江蘇丹陽人,小學文化。

大家都知道小偷偷錢、偷物等,可是有誰聽說過「偷路」 「偷橋」嗎?6月2日,江蘇省丹陽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奇葩」案件。

  據起訴,被告人徐某,男,50多歲,江蘇丹陽人,小學文化。曾先後因犯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販賣毒品罪被判刑,2018年刑滿釋放。出獄後,徐某購買了挖掘機,從事拆遷和建築垃圾回收工作。2019年12月中旬,徐某路過丹陽市某鎮一老水泥路和一新村附近時,發現該兩處路段比較偏僻,附近一閒置工地內還有一條水泥路,就動起了歪心思,想用挖掘機將路面及橋面的混凝土層挖起後,賣廢品賺錢。

  12月19日下午及22日晚上,其用挖掘機將該兩處路段的水泥地及橋面的混凝土挖起,對路人謊稱自己負責拆遷,政府準備修路。之後,又僱車將挖起的混凝土運至某再生資源公司進行銷售,得款約2萬元。徐某的行為導致300多平方米的道路和橋面被毀,經鑑定,被毀混凝土價值近26萬元。

  案發後,工地人員和附近村民相繼報案,公安機關開展偵查,調取了案發地點周圍各個路口大量的監控,發現徐某有作案嫌疑,隨後對其展開查緝。迫於警方偵查壓力,徐某於2月23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之後,徐某對道路及橋面進行了修復。

  公訴機關指控認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

  目前,該案正在依法審理過程中。



來源: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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