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火災!一人致死!樹脂巨頭三木化工瞞報?

中國化工信息周刊 發佈 2020-06-11T06:09:22+00:00

據消息,6月4日15時左右,江蘇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廢車間突發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後,政府相關領導及當地消防部門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緊急救援。

據消息,6月4日15時左右,江蘇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廢車間突發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後,政府相關領導及當地消防部門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緊急救援。經過3個小時的撲救,下午18時左右,大火撲滅,該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據知情人士透露,死者並非是江蘇三木化工的工作人員,而是一名消防員。



作為一家主要從事合成樹脂、溶劑、精細化工原料等相關產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兼營化工品流通、倉儲等相關產業配套經營,跨地區、跨行業的多元化大型企業,其產品包括35萬噸環氧樹脂、33萬噸燒鹼、30萬噸醇酸樹脂、28萬噸丙烯酸、24萬噸環氧丙烷、10萬噸丙烯酸樹脂等,是國內樹脂行業的龍頭企業。


然而,據了解,截至發稿,江蘇三木化工安全事故的情況並沒有相關部門進行通報。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相關規定,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如果相關單位被查實存在瞞報漏報的情況,將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並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是一個永恆的話題,6月是全國安全生產月,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應急管理部要求,2020年「安全生產萬里行」與「安全生產月」活動同步啟動,12月份結束。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緊緊圍繞《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排查整治階段工作要求,曝光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宣傳推廣經驗做法,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斷強化安全生產工作。



協調中央及各地主要媒體報導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進展成效,組織記者深入採訪報導各地排查治理安全隱患情況,反映整改措施。及時曝光重點行業領域、單位場所和關鍵環節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落實。


同時要求,要暢通群眾監督和媒體監督渠道,充分利用電信、網絡手段,發揮12350舉報投訴熱線和119、96119消防舉報電話、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勵引導廣大群眾特別是企業員工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來源:廣州化工交易中心、塗料採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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