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一商貿店銷售「豬豬俠」風箏,圖案涉嫌侵犯著作權,被索賠!

西楚網 發佈 2020-04-27T15:57:37+00:00

2019年6月份,宿遷市中院公開庭審了一起著作權案件,原告詠聲動漫公司是「豬豬俠」系列作品著作權人,而被告則是宿遷的一家商貿店,這家商貿店銷售山東一家風箏廠生產的風箏,而風箏的圖案侵犯了「豬豬俠」的著作權。

  4月26日是第二十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對於一些小型商超而言,稍不留神就會產生侵權行為,什麼樣的行為會構成侵權?又會有哪些後果?

  這兩年,大火的《豬豬俠》動畫片和電影《捉妖記》中的小胡巴,很受小朋友喜愛,商家也推出各種各樣的玩具。2019年6月份,宿遷市中院公開庭審了一起著作權案件,原告詠聲動漫公司是「豬豬俠」系列作品著作權人,而被告則是宿遷的一家商貿店,這家商貿店銷售山東一家風箏廠生產的風箏,而風箏的圖案侵犯了「豬豬俠」的著作權。最終,風箏廠賠償詠聲動漫公司20000元,而商貿店則連帶賠償5000元。

  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龐文斌說:「這個案件我們判定被告承擔的主要依據,就是被告不能提供產品的合法來源。」

  英雄鋼筆是一代人的情懷,2018年,宿遷經開區一家文具店卻售賣類似英雄品牌的鋼筆,商標極為相似。為此,英雄集團提起上訴,最終經開區這家文具店賠償了8000元。據市中院統計,2019年,全年共受理各類智慧財產權案件920件,同比上升50.8%,其中主要以侵犯著作權跟商標權為主。

  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龐文斌說「我們認為主要的原因就在於他們相應的法律意識比較淡薄,對於什麼是智慧財產權,以及是否應當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有模糊的認識。」

  尤其是在一些城鄉結合部,由於銷售者對智慧財產權意識淡薄,只要有利可圖,就批發售賣,稍不留神就會產生侵權,嚴重的還會構成刑事案件。

  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龐文斌說:「非法經營數額達到五萬,或者違法所得達到三萬,就達到了刑事追訴這樣一個標準,正常情況下,我們審理的大部分案件都是民事侵權的,民事糾紛,相對來說數額比較小,經營者比較分散。」

  法官提醒,在正常商業往來中,要想避免侵犯商標權,簡單總結出來就是要遵從以下幾個原則:

  1、熟悉商標知識,防止誤用商標被追責;

  2、產品名稱要「專一」,新產品新商標一定要註冊後使用;

  3、設計商標標識和產品包裝的時候,要諮詢專業機構,防止無意識侵權;

  4、商標圖樣不可隨意更改,改變商標圖樣要進行商標申報註冊;

  5、進貨合法是關鍵,從依法成立的廠商或者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上級銷售者處進貨。

  此外,還要注意在投入或者轉化為商用之前,一定要了解使用物品的版權情況,以免侵犯他人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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