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唐風云:被長安居民視之為「神」的劉晏,為啥會被奸臣害死?

蕭家老大 發佈 2020-01-30T09:32:02+00:00

由於他真正控制了鹽務,當長安有一次鹽價騰貴時,劉晏奉命急調外鹽以濟長安市場,從揚州調鹽入京,僅用了四十天,被長安居民視之為「神」。他的聰明之處在於:堅持政府辦鹽務的基本原則,這個可以向朝廷交代;但又避免專賣制度的弊端,這個可以向百姓交代。在新的鹽務體制下,鹽的收購權仍然掌握在官方

中唐風云:被長安居民視之為「神」的劉晏,為啥會被奸臣害死?


古代工商業不發達,可是政府財政收入的最大來源還是工商業這一塊,而鹽務這塊則是工商業里的大頭。祖先吃鹽不容易,不像我們今天幾塊錢隨便到超市和商店買一包就了事,那時候的鹽既是必需品,也是稀缺品,不得不買,又很難買。所以,官府經常把持這一塊,作為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

劉晏之前,一個名叫第五琦的高官開始推行食鹽政府專賣制。官產、官運、官銷,以籌措軍費。但官商一體弊端太大,什麼都統,當然產生壟斷,壟斷產生暴利和腐敗。政府收不到錢,老百姓嘴巴里吃不到鹽,大家都怨。食鹽完全官營,國家為此設置了龐大的鹽務機構,豢養了大量的鹽務人員。造成貪污腐敗、開支巨大、食鹽價格居高不下等弊端,收支相抵,國家實際收上來的鹽稅並不多,而且官鹽運輸所產生的徭役還由產鹽區人民負擔。

劉晏掌握鹽政後,首先廢除了絕對的國家食鹽專賣制度,推行一種官商混合制度。他大力削減了鹽監、鹽場等鹽務機構,又調整了食鹽專賣制度,改官收、官運、官銷為官收、商運、商銷、統一徵收鹽稅,即食鹽由老百姓生產,但不得私賣,由政府統一收購,儲存在鹽場裡,然後向商人批發,商人自由運往各地自行銷售。這樣,產、運、銷三環節全部由私人進行,國家只從購銷的差價中獲得稅收。國家只通過掌握統購,批發兩個環節來控制鹽政。劉晏還奏請罷免了各州縣設置的對食鹽的「過境稅」,食鹽的生產和流通蓬勃發展起來了。距離產鹽區較遠的地方,劉晏下令設立常平鹽倉,平時備鹽,應對鹽荒。他還在淮北產鹽區設立十三個巡院,在其它地區設立十個鹽監,專辦鹽務,負責調研和執法。由於他真正控制了鹽務,當長安有一次鹽價騰貴時,劉晏奉命急調外鹽以濟長安市場,從揚州調鹽入京,僅用了四十天,被長安居民視之為「神」。他的聰明之處在於:堅持政府辦鹽務的基本原則,這個可以向朝廷交代;但又避免專賣制度的弊端,這個可以向百姓交代。在新的鹽務體制下,鹽的收購權仍然掌握在官方手裡,從食鹽生產專業戶那裡收購鹽,然後運輸和銷售就轉給鹽商,任他們去操作,「任其所之」,最後由官方收錢收稅。

劉晏讓人感動的地方是,雖然實行鹽務的市場機制,但是他仍然注意公平原則,不只是官府一個勁地吃咸,而讓老百姓吃淡。他在距離產鹽地遙遠的地區建立儲備鹽制度,為了防範鹽價太貴而影響到老百姓的菜碗,他就在鹽價騰貴的時候,將儲備鹽降價出售。這樣一來,大批鹽吏被精簡,鹽價下跌,萬民稱頌,政府收取了鹽利,老百姓也能吃到鹽。

據大唐政府統計局統計:劉晏剛接任的時候,鹽務收入為一年四十萬緡,到他執政末年,鹽務收入增長了十四倍,達到每年六百多萬緡,超過唐朝所有稅收的一半。宮廷費用、軍費、官員工資,都仰仗鹽利所給。劉晏的鹽政對後世影響甚巨。他創設的食鹽間接專賣制,為以後各個朝代都採用,直至明清,雖有部分變動,但實質上一直是這個辦法。

劉晏擔任宰相主持中央財政工作以後,在全國撒網,通過各地的網點收集各地方的經濟信息,建立經濟預警制度。劉晏所設網點叫「知院官」,由中央政府直接掌管。知院官的職責不是收稅,而是收集經濟信息,上報中央,上報頻率為每旬或者每月一次,不只是上報數據而且還上報天氣信息。哪個地方下雨多少天了,哪個地方多少天沒下雨了,今年此處下雪多少,彼處降雨多少;眼看著某地方的麥子要豐收了,某地方的豆子恐怕要減產,都要一一上報。知院官直接對中央負責,數據也是獨立的一套。因為,知院官不是地方官,數據與政績不掛鈎,這樣倒是能保證數據信息的真實性,以免報上去的數據水淋淋的,儘是市場上的注水肉。

由於劉晏及時準確地掌握了全國經濟和市場動態,並根據這些情報,調劑有無,平抑物價,扶持生產,積極救災。

劉晏推行的常平法,調節物價,以保障供給。常平法為西漢首創,是一種調節米價的方法,就是國家築倉儲谷,谷賤時增價而糴,谷貴時減價而糶,防止市場大起大落,以保障民生。

劉晏在各道設巡院官、準確掌握地方經濟信息的前提下,對此法繼承並發展:在豐收地區及時高價收購糧食,防止穀賤傷農;把在豐地收購的糧食及時運往災區低價出售;同時,把災區的土特產運往豐收地區,國家賺取差價。這樣,既沒有增加國家財政開支,也達到了救災目的,還使災區人民得到了實惠。他在實踐中總結了這樣一條經驗:「王者愛人,不在賜與,當使之耕耘紡織,常歲平斂之,荒年蠲救之。」他認為「善治病者,不使之危憊,善救災者,勿使至給。」

劉晏救災為了做到「應民之急」,還在其所轄各州縣儲糧三百萬石,以作備荒之用。劉晏大膽改革了過去只管收取金錢,不管人民死活的稅收政策,實行了安定社會,發展生產,「以養民為先」的財政方針,這一方針,對後世也產生了深遠影響。劉晏主持財政工作之初,天下戶口二百萬戶,國家財政收入四百萬緡(一緡相當於十串銅錢,一串銅錢相當於一千文錢);到代宗大曆十四年(公元779年),即劉晏死前的一年,全國人口增長一半到三百萬戶,國家財政收入則增長兩倍多,到一千三百多萬緡。先養肥納稅人,你先肥,我後肥,這個道理值得深思。

劉晏一生服務於玄宗、肅宗、代宗和德宗四位皇帝,處於安史之亂唐朝由盛轉衰時期。他一生最突出的貢獻是在為國理財方面。《資治通鑑》說他:「為人勤力,事無閒劇,必於一日中決之」。他為人勤快,肯發奮,所有政事,不管急事還是緩事,都規定在一天之內辦完。史書說:「安史之亂,天下戶口十亡八九,所在宿重兵,其費不資,皆倚辦於晏,晏有精力,多機智,變通有無,曲盡其妙」。劉晏為挽國家之傾危,解人民於倒懸,身體力行,嘔心瀝血,幾十年如一日,孜孜不倦。他上朝時騎在馬上,心裡還在籌算帳目,退朝後在官署批閱文卷,常常是秉燭夜分。由於劉晏的理財方針、措施、辦法適應唐王朝經濟殘破的局面和當時社會的需要,所以使唐王朝的經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人民也得以養息。他的貢獻是很大的,無怪乎人們經常把劉晏與管仲、蕭何相提並論。

但是,功高犯忌,廉潔遭妒,正直的人常常被冤屈而死,劉晏沒有逃脫這一制度癰疽造成的災難。大曆十四年(公元779年),唐代宗死,唐德宗即位。

唐德宗是一位性情急躁、猜忌無情、輕舉妄動,剛愎自用的人。他任用奸相元載的餘黨楊炎為宰相。劉晏以前曾與楊炎一起在吏部共過事,兩人矛盾極深。在元載獲罪後,他奉命進行審訊,乘機將楊炎趕出了中央。君位更迭,楊炎東山再起。楊炎發現唐代宗殺元載,劉晏曾參與密議,為替元載報仇,更為自己出氣,便於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挾劉晏之私仇,進讒言,極盡挑撥之能事,將劉晏貶出京師,並夥同荊南節度庚准,構陷劉晏造反,使昏庸的唐德宗完全聽信了楊炎等人讒言,於建中元年年七月下詔,賜劉晏自盡,其屬流放江南。忠心耿耿為唐王朝理財,功勳卓著的大經濟改革家劉晏,就這樣含冤死去,享年六十五歲。在抄家時,發現堂堂一個宰相大人,家中竟只有兩車書,幾百斤麥子而已。

在大唐由盛轉衰的時期,一個理財大臣,兩袖清風,這是非常值得稱道的。天下人對他的死的態度就是:「冤之」。劉晏無罪被殺,大家都為他呼冤。後唐德宗迫於情勢,在劉晏死後僅一年零三個月,便下令處死了楊炎。

劉晏得到了歷史的公斷,人民刻石以傳。《舊唐書》、《新唐書》、《東明縣誌》均有記載。

(本篇完)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