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憲章並非絕對公平,部分條款的存在,限制了日本的權利

趣觀歷史 發佈 2020-04-16T01:20:45+00:00

引言眾所周知,二戰結束之前,全球都籠罩在戰爭的陰霾之下,眾多國家長期飽受戰亂侵害,國內經濟發展停滯不前,人民流離失所。

引言

眾所周知,二戰結束之前,全球都籠罩在戰爭的陰霾之下,眾多國家長期飽受戰亂侵害,國內經濟發展停滯不前,人民流離失所。因此和平發展成為全世界人民共同的期盼,再加上經歷了二戰摧殘後,各國深知人類已經無法再承受第三次世界大戰的摧殘。

為響應維護世界和平發展的國際大環境要求,二戰結束後,《聯合國憲章》於1945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聯合國正式成立,至今一共有193個成員國。讓人意外的是,以維護和平、消除分歧理念建立的聯合國,訂立了一條令日本痛恨,中國人卻紛紛叫好,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01

原因就要追溯到聯合國的前身了。聯合國在成立之前乃是一戰後建立的國際聯盟組織(簡稱「國聯」)。在「九一八事變」後,南京國民政府曾在國聯上控訴日本的罪行,希望國聯能幫助我國控制日本的侵略行為,但是當時的國聯只是表面上打著維護各國共同發展的旗幟,實際上卻是由英法兩國共同控制,在處理國際事務上根本起不了什麼實質上的作用。因此英法兩國早已帶領國聯與日本暗中勾結,對日本的侵略我國罪行視而不見。

除了我國的事件外,最典型的例子還有,在德國法西斯夥同日本帝國主義不斷試圖挑起戰爭時,由英法掌控的聯合國居然採取以小換大的手段,以犧牲小國利益來阻止戰爭發生,這根本就違背了聯合國成立的初衷。面對這樣姑息養奸的手段,不但不會讓戰爭停止,反而會助長法西斯勢力野心的膨脹。

02

二戰結束後,毫無作用的國聯在1946年宣布解體,所有相關資料全部移交給新成立的聯合國。不得不說,自聯合國自成立以來,在維護國際秩序上有著不可替代的地位。聯合國成立的初心就是為了避免第三次世界大戰的爆發,以及促進各國的和平發展與社會進步等,而它也確實不負眾望,從成立初期至今,成功將諸多國際爭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為世界的和平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政治基礎。

值得一提的是,聯合國成立至今,之所以能成功地解決這麼多國際爭端,一定程度上也離不開安理會的存在。正是由於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長期互相制衡,才沒有出現一國在聯合國獨大的局面,保證了聯合國理事的公平公正性。不過需要指出的是,聯合國並非對所有成員國都絕對公平,因為聯合國成立初期還有個目的,就是壓制約束在二戰中對各國人民帶來深重傷害的法西斯國家。為此,聯合國專門給二戰中德國和日本兩大軸心國制定了極為嚴苛的「戰敗國憲法」,並收錄在《聯合國憲章》中。

在《聯合國憲章》中,有一條專門針對德日的附加條款:「本憲章並不取消或禁止負行動責任之政府對於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本憲章任何簽字國之敵國因該次戰爭而採取或授權執行之行動。」這一條款的制定直接指出,即使戰爭已經結束了,但是德日兩國給世界人民造成的傷害是既定事實,他們必須為其在戰爭中犯下的罪過贖罪並承擔相應的懲罰。由此可以看出,《聯合國憲章》中的不公平性原則僅僅是針對德日兩國。除此之外,這一條款的附加條款還規定,如果德日兩國再做出任何損害聯合國成員國的舉動,那麼受害國有合法權利發起反擊。面對這樣不公平的強制性條例,德國倒是積極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一直以來也沒有再做出損害他國利益的舉動。

相比之下,日本在右翼分子的煽動下就顯得不那麼安分了。這項條款在日本右翼分子看來就是針對日本的「不公平條款」,阻礙了日本帝國主義的發展,因此多年來日本一直上躥下跳要求廢除這一限制他們自由的條款。

結語

結果顯而易見,聯合國根本沒有理會日本這一跳樑小丑的行徑,並且在二戰中深受日本毒害的東亞各國也是強烈反對日本這一無理要求,自然我國也是拍手叫好,畢竟這也是為我國報了「九一八事變」的仇。

參考資料:

《國際聯盟史》《聯合國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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