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石頭砸共享單車 男子被拘7天

東北新聞網 發佈 2020-05-14T08:32:30+00:00

視頻顯示,5月6日21時許,一名男子在葫蘆島市龍港區玉皇街秀園小區20路站點附近,先是用磚頭砸向一輛共享單車,隨後又將兩輛共享單車拋到馬路上,期間還罵罵咧咧說著髒話。

徐某用石頭砸共享單車被拘留。警方供圖

只因在使用共享單車的事情上與人發生爭吵,男子一氣之下將怒火發泄到共享單車上,先用石頭砸,又將單車扔到馬路中間,他為自己的魯莽行為付出了代價。

5月13日,葫蘆島市公安局龍港分局玉皇派出所民警向記者介紹了案情,目前這個砸共享單車的男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7天。

5月7日,一名男子怒砸共享單車的視頻在網上傳播,引髮網友關注。視頻顯示,5月6日21時許,一名男子在葫蘆島市龍港區玉皇街秀園小區20路站點附近,先是用磚頭砸向一輛共享單車,隨後又將兩輛共享單車拋到馬路上,期間還罵罵咧咧說著髒話。5月8日,龍港分局玉皇派出所對此展開調查。經過走訪、取證、核實,終於確認了男子身份,隨後警方將該男子傳喚到派出所。

經查,徐某,35歲,葫蘆島人,在飯店工作。「男子是廚師,天天騎共享單車上下班,由於下班時間比較晚,擔心回來時沒有車,於是就在共享單車上又另外加了一把鎖,供自己使用方便。當天有另外市民也想騎這輛共享單車,因為在使用共享單車的事情上雙方發生爭吵,後來男子也將自加的鎖打開,但對方也不騎了。」辦案民警說。

儘管這輛共享單車車鎖和車輪有些受損,但還能騎,沒過多長時間,該車又被其他市民騎走。

民警了解到,徐某當時因與他人在使用共享單車上發生爭吵,後採取砸單車來發泄心中不滿。徐某對故意損毀共享單車的行為供認不諱;後來該男子對其行為非常後悔,錄製視頻道歉。玉皇派出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徐某行政拘留7天。

警方提醒:故意對財物進行損壞,輕者可能會被處以行政拘留,重者甚至會構成刑事犯罪。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要從自身做起,做自覺維護公共秩序的好市民。並呼籲廣大市民,要文明使用共享單車,遵守交通法規,且不可因一時衝動做出違法犯罪之事,否則必將收到法律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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