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電動車上牌今天全面啟動,請先掃這個二維碼登記

三湘都市報 發佈 2020-03-23T10:59:49+00:00

電動車和電動自行車牌照顏色不同記者從長沙交警獲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要求, 長沙公安交警已於今年1月啟動針對企業的電動自行車上牌工作,今天起啟動城區75個上牌點,針對城區市民全面啟動「兩車」登記備案及上牌工作。

三湘都市報3月23日訊(記者 虢燦 視頻 劉品貝 圖 實習生 劉文)家有電動車的注意了,長沙電動車、電動自行車這「兩車」上牌從今天起全面啟動,所有長沙的「兩車」都須到公安機關登記上牌。長沙城區75個上牌點,需提前下載APP錄入相關信息再將車開到上牌點上牌。上牌工作將在10月底基本完成,屆時長沙交警將啟動「兩車」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的專項整治,並且對電動車闖燈、越線等交通違法的電子抓拍。交警部門不會強制要求購買保險,但鼓勵車主自主選擇。

電動車和電動自行車牌照顏色不同

記者從長沙交警獲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要求, 長沙公安交警已於今年1月啟動針對企業的電動自行車上牌工作,今天起啟動城區75個上牌點,針對城區市民全面啟動「兩車」登記備案及上牌工作。城區75個上牌點中含社區上牌點68個,負責城區電動車(黃色牌照)上牌工作,車管分所上牌點7個,負責城區電動自行車(綠色牌照)上牌工作,四縣市區 「兩車」的上牌登記工作由轄區交警大隊另行安排。

民警介紹,長沙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電動自行車、電動車,均須到公安機關進行上牌登記,原已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也需換領號牌。車主需攜帶身份證、車輛合格證、車輛來歷憑證(發票或蓋章收款收據),若申請電動車(黃牌)登記的車主合格證、來歷憑證遺失的,可由車主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相應證明。原已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換領號牌的,攜帶身份證、原行駛證和號牌到車管所辦理。每台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車只能擁有一塊合法號牌。

民警特別提醒,交警部門在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發放號牌和電動車臨時註冊登記、發放臨時號牌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會強制要求車主購買治安防盜服務以及購買保險,但鼓勵車主自主選擇防盜或保險服務。

舊電動車先看看購買時間

民警介紹,需要上牌的車主先下載「湖南電動自行車登記系統」APP,在APP上先行錄入人員、車輛信息,拍攝車輛照片及身份證明、來歷憑證、合格證上傳,然後再將車開到上牌點驗車。由上牌點工作人員對車輛進行查驗確認,並在「電動自行車登記系統」中審核上傳的所有信息無誤後,編髮號牌,產生電子行駛證,最後安裝號牌完成登記。號牌安裝在車輛正後方。

申請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30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今年2月13日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或者電動車,應當在今年8月13日前辦理註冊登記或者臨時註冊登記;原已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或者已備案的電動車所有人,應當8月13日前更換新的號牌或者臨時號牌;三輪電動車不能上電動車車牌。

如果車輛被擅自拼裝、改裝過,或是提交的來歷憑證、產品合格證與車輛信息不符的,或在2019年4月15日之後購買且不符合「國標」的車輛,將不予辦理臨時註冊登記、轉移登記、補領牌證等手續。對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電動車設置臨時過渡期制度,車主申請辦理車輛臨時註冊登記並取得臨時號牌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電動自行車號牌有效期為5年,自註冊登記之日起算。車主可以在有效期滿前90日內申請延長有效期,每次延長時間為1年。逾期不申請延期的視為自動註銷登記。電動自行車辦理轉移登記時,號牌有效期仍從第一次註冊登記之日起算,不受轉移登記影響。電動車臨時號牌有效期統一至2023年3月1日終止。

民警提醒,長沙電動車登記備案及上牌工作計劃於2020年10月31日基本完成,屆時長沙交警將啟動「兩車」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的專項整治,並且探索啟動「兩車」闖燈、越線、逆行、搭載多人等交通違法電子抓拍,進一步規範「兩車」的行停秩序。

(3月23日,長沙電動車、電動自行車上牌當日全面啟動,在省婦幼保健院,長沙開福交警正在講解相關要求。圖 實習生 劉文)

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車上牌登記問答

1、電動自行車、電動車的定義和區別?

答:電動自行車是指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或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現行主要技術性能要求如下:①最高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②整車質量(重量)不大於55公斤;③具備腳踏行駛能力;④前後輪中心距離不超過125厘米;⑤蓄電池標準電壓不大於60伏;⑥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不大於400W。

電動車是指以電力驅動、不符合電動自行車現行國家標準的兩輪道路車輛,但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除外。

2、在道路上行駛的電動自行車、電動車應具備的條件?

答: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並經國家強制CCC認證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註冊登記。

對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電動車設置臨時過渡期制度,電動車所有人依法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車輛臨時註冊登記並取得臨時號牌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3、購買電動自行車後,什麼時間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答:申請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30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

另:2020年2月13日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或者電動車,應當在2020年8月13日前辦理註冊登記或者臨時註冊登記。

原已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或者已備案的電動車所有人應當2020年8月13日前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更換新的號牌或者臨時號牌。

4、電動車和電動自行車來歷證明、產品合格證遺失的怎麼辦?

答:辦理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綠牌)的來歷證明、產品合格證遺失的需找經銷商補辦;辦理電動車臨時號牌(黃牌) 的來歷證明、產品合格證遺失的,可以由車主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相應證明。

5、辦理上牌登記確認車輛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辦理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登記(綠牌)時應實車確認打刻的十五位車輛整車編碼是否與合格證上一致,國家強制CCC 認證證書編號,是否具有腳踏功能,如有疑問,還應確認車輛尺寸(高度小於1100mm,前、後輪距小於1250mm,鞍座長度小於 350mm),整車質量(小於55kg),車速限制(小於25km/h)。

辦理電動車(黃牌)登記時應確認打刻的車輛整車編碼是否與提交的合格證或證明材料一致,如果車輛整車編碼鏽蝕,若能識別部分字符且車輛整車編碼無明顯人為篡改的,視同合格。

6、三輪電動車是否可以上電動車車牌?

答:不能,《長沙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若干規定》第二款「本規定所定電動車,是指以電力驅動、不符合電動自行車現行國家標準的兩輪道路車輛。」

7、電動車和電動自行車號牌安裝在哪個位置?

答:應當安裝在車輛正後方。

8、電動車臨時號牌和電動自行車號牌使用年限?

答:電動自行車號牌有效期為5年,自註冊登記之日起算。車輛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滿前90日內申請延長有效期,每次延長時間為1年。逾期不申請延期的視為自動註銷登記。

電動自行車辦理轉移登記時,號牌有效期仍從第一次註冊登記之日起算,不受轉移登記影響。

電動車臨時號牌有效期統一至2023年3月1日終止。

9、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發放號牌和電動車臨時註冊登記、發放臨時號牌收費嗎?

答: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發放號牌和電動車臨時註冊登記、發放臨時號牌不收取任何費用。

10、有哪些情形不予辦理註冊登記?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註冊登記:

(1)2019年4月15日之後購買且不符合「國標」的車輛;

(2)擅自拼裝、改裝的;

(3)提交的車輛來歷憑證、產品合格證與車輛信息不符合的;

(4)其他不符合國家標準和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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