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村民領到了遲到四年的占地補償款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發佈 2020-06-14T07:32:43+00:00

1月2日,在浙江省台州市黃巖區委第二巡察組的見證下,富山鄉原半嶺堂村村民戴祚林從銀行窗口領到了遲到4年之久的土地補償款。

「老戴,再核對下存摺,看看收到的錢數和你家被用的地對得上吧?」

1月2日,在浙江省台州市黃巖區委第二巡察組的見證下,富山鄉原半嶺堂村(後併入半山村)村民戴祚林從銀行窗口領到了遲到4年之久的土地補償款。

2019年12月,台州市黃巖區委第二巡察組進駐富山鄉開展巡察,半山村村民戴祚林找到巡察組反映被拖欠占地補償款一事。

「山地都被用4年多了,村裡就是遲遲不發補償款,這事兒你們管嗎?」

2015年,供電部門建設輸電線路,在戴祚林和其他6戶村民及部分集體機動地上豎起了3座鐵塔。通常,供電設備占用村民土地都會有補償,但鐵塔豎起一年多了,村裡的征地戶卻遲遲不見有村幹部提補償款的事。聽說相鄰的疇路村也有同類情況都發了補償款,戴祚林和其他幾戶村民便找當時的經辦人、時任村委會主任周秀華詢問補償款的事。

圖為占用村民山地的三座鐵塔

「錢有的,但不多。」在戴祚林的追問下,周秀華承認道。

「有多少?現在哪裡?」

「一個3000塊吧,你們地界分清楚了就給你們。」

「聽說疇路那邊都是6000多一個的。」

「你這哪聽來的消息?難不成被我們村幹部私分了嗎?」

因為和事先了解的鄰村的補償標準相去甚遠,戴祚林和其他幾戶征地戶沒有同意補償方案。

幾天後,戴祚林專門去疇路村了解那邊的發放情況,確定是6000多一座鐵塔。此後,戴祚林又多次找到周秀華,要求按照鄰村的補償標準補償,幾番「討價還價」後,周秀華和戴祚林等征地戶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按照每個鐵塔6000元標準給予補償。本想著標準商定後就能拿到補償款,但村幹部卻又提出了新問題,有徵地戶因為長年不在家,沒有到現場確認,不能發放。就這樣,補償款一直拖到了現在。

是否有具體補償標準?其他村是否也是這種情況?送走了戴祚林,巡察組隨即聯繫了當年同樣安裝了鐵塔的疇路村村幹部了解情況。2015年3月10日,疇路村收到了6300元/座鐵塔的補償款,其中的6000元為村民占地補償,另外300元為村幹部幫助協調的誤工費,到帳後不久就發放到戶了。隨後巡察組又到富山鄉村級三資代理中心翻閱了原半嶺堂村2015年第一、第二季度的帳冊,發現早在2015年3月9日,供電部門就劃轉了20420元鐵塔用地補償款到村帳戶。

補償有標準為何還要討價還價?資金到帳後為何拖著不發?

巡察組當即約談了原半嶺堂村支書戴小榮和村主任周秀華。

「當時土地涉及7戶村民和村集體機動地,其中一戶人因為長期不在家無法確認用地比例,我們準備等那戶確認一致了再發,這有什麼錯?」

「那為什麼4年多時間都確認不了?」

「我們已經有8年多沒見過這個人了,聽說失蹤了,所以就耽誤了。」

「確認用地面積只有本人確認一種方式嗎?如果那人不出現,難道一直不發,這不是刻意刁難群眾嗎?」

巡察組接連發問,二人低著頭不吭聲了。

1月2日上午,戴祚林等6戶征地戶終於順利領到了4年前就該到手的12000元補償款。

巡察結束後,巡察組將該村村幹部刻意刁難群眾扣留補償款的問題線索,連同該村其他問題,一併移交鄉紀委進一步處置。目前,鄉紀委已對村黨支部書記戴小榮相關問題進行立案審查,鄉監察辦建議鄉黨委對時任村委會主任周秀華作出相應組織處理。(浙江省台州市黃巖區紀委監委 袁楊軍 王慶 || 責任編輯 馮國剛)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