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如卡點的9次減刑,讓這個殺人犯重獲自由,再次殺人

穿插游擊隊 發佈 2020-05-10T03:48:34+00:00

文章選自公眾號暴走漫畫大家還記得嗎?疫情初期,北京發生了一起因勸阻別人戴口罩引發的兇案。2020年3月14日,北京東城區一超市里發生一起糾紛。

文章選自公眾號暴走漫畫

大家還記得嗎?疫情初期,北京發生了一起因勸阻別人戴口罩引發的兇案。

2020年3月14日,北京東城區一超市里發生一起糾紛。

38歲的郭某某在超市排隊結帳時摘下口罩,這引起另一位顧客72歲的段某某不滿,段提醒郭應按規定佩帶口罩,郭惱羞成怒,將段摔倒在地,並用雙手擊打段的頭部,致段某某受傷。


隨後,郭某某慌亂逃離現場,在逃跑過程中,他甚至氣急敗壞地打傷了兩名超市員工,但他沒有跑多遠,最終被群眾抓獲。

而那個只是想讓他戴上口罩的段某某卻因顱腦損傷,經搶救無效於3月20日死亡

對於兇手郭某某來說,這是他第二次殺人,上一次,發生在16年前!

2004年,郭某某正在北京工業大學上學,還談了個女朋友段某妮,兩人是同班同學,也同為班幹部,郭某某是班長,段某妮是文藝部部長,兩人看上去幸福又般配。


但令人羨慕的戀情沒有持續多久,經過一個暑假,段某妮從老家回來對郭某某提出分手。這讓打算一畢業就結婚的郭某某無法接受,郭某某表示要帶段某妮回家,讓自己的父母勸勸她。

但這個請求被段某妮拒絕,最終,兩人住在了距離郭某某家不太遠的黃河京都大酒店。

當天晚上,兩人再次發生爭吵,衝突中郭某某用枕頭捂住段某妮的臉,將自己的女友殘忍殺害。


看到女友死去,郭某某這回知道後悔了,他在酒店電視節目單上寫下「對不起」三個字後企圖割腕自殺,但自殺沒有成功。


最終,在殺掉女友當天下午,郭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向警方自首。

這起「北京工大女生被殺案」曾經轟動京城,甚至被央視《法治進行時》節目做過專題報導。

在節目中,郭某某不斷對記者表示悔意,稱自己太過衝動。


但他的後悔,是用錢來表示的。

案發後,段某某的家人接受了郭家40萬元的賠償後,懇請法官對其從輕處理。

郭某某雖在學校,北京工業大學也提供了郭某在校期表現良好的證明,也懇請法官輕判。


2005年2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並宣判了這起「北京工大女生被殺案」,被告人郭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此,郭某某沒有上訴,入獄服刑。

詭異的是,入獄後的第二年開始,郭某某迎來了他幾乎每過1年零2個月,就獲得一次減刑的「加速時間」:

2007年6月25日,第一次減刑,從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19年;

2008年9月20日,第二次減刑,減刑10個月;

2009年11月20日,第三次減刑,減刑10個月;

2011年1月20日,第四次減刑,減刑11個月;

2012年3月20日,第五次減刑,減刑11個月;

2013年4月26日,第六次減刑,減刑11個月;

2014年7月17日,第七次減刑,減刑12個月;

2015年10月29日,第八次減刑,減刑12個月;

2018年11月21日,第九次減刑,減刑6個月。

一共9次,共減刑6年11個月,2019年7月24日,本來是無期徒刑的郭某某結束了他15年的監獄生活,刑滿釋放。

15年,生活天翻地覆,但郭某某還是16年前的那個兇手,出獄僅7個月,他再次殺人!

頻繁減刑迅速出獄後,再度犯下惡性案件,這位郭某某怎麼看怎麼不像減刑規定里「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描述,也不像改造好的樣子。

用錢賠償以求輕判,又能讓學校出面開證明,入獄期間如鐘錶一般準確卡時間點、卡減刑政策期限的多次減刑。總覺得郭某某看上去就不是一個沒故事的男同學。


果然,經相關部門調查發現,相關單位監獄幹警劉某某和隋某某在郭某某服刑期間,受其家屬及其他社會人員請託,違規為其創造減刑條件,涉嫌徇私舞弊、受賄等犯罪。


將一個仍存殺心的兇手放了出來,他們,也是72歲的段某被毆打致死的幫凶。

如今,社交媒體如此發達,人們的情緒表達輕而易舉。

無論什麼樣的社會新聞下,你都會出下「死刑黨」。

小偷小摸「建議死刑」、用地溝油做飯「建議死刑」



遍地「死刑」說著過癮,但從專業角度上來說,也不過只是網友鍵盤俠的一句調侃。

和社交輿論場上的「遍地死刑」不同,在我國的幾次刑法修訂和近幾年來的死刑判刑趨勢上來看,被判死刑的罪名越來越少。


不僅是我國,全球判死刑和執行情況趨勢也是如此。


圖片來自@網易探索

「廢除死刑」的國家越來越多。


從社會學視野看,「死刑數量」的減少,意味著社會文明程度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很多國家的死刑甚至只存在於法條中,根本從不判罰執行。

而我國的司法體系在不廢除死刑的前提下,也在嘗試減少死刑判罰和執行。因此,如今除非是特別惡劣的犯罪,法官們一般很少判死刑。

這個大環境,也許是讓那個殺害10歲百香果女孩的兇手能通過二審從死刑改判死緩的原因之一。(百香果女孩的事情戳這裡回顧)。

我們目前是二審終審制,這意味著正常來說,兇手將逃脫死刑。

可誰也不知道,在漫長的緩刑期間,這個兇手會不會成為第二個時間加速的郭某某。


也就是說,女孩生命停止在10歲,死狀悽慘,但兇手十幾年後可能再次重獲自由?

好在,最高法出手了,今天,最高法表示,將對改判調卷審查!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關鍵是「不漏」。

我們想通過減少死刑或減刑體系實現的「人性化」不應該以讓罪大惡極的兇徒逃脫懲罰為代價。

否則,十幾年後,那個對10歲女孩下毒手的兇手,就和郭某某一樣回歸社會,甚至再次犯罪。

東野圭吾曾這樣描述過受害者家屬得知罪犯逃脫死刑的感受:

「我一想到殺害我女兒的人,現在還活在這世上某一個地方,哪怕是監牢,

能呼吸,吃飯,睡覺,

甚至還能有自己的興趣愛好。

我就痛苦地要死。」

我不是被害者家屬。

但我一想到十幾年後,那個將女孩拖走、搶走32元錢、用刀刺傷雙眼割斷頸部,強姦10歲的她的犯人。

很有可能和我、和我的父母、我的孩子在街上擦肩而過。

我,也痛苦的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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