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日報全媒體訊 文明是城市的靈魂。時時刻刻,我們要做文明人,文明出行、安全到家。近日,汨羅市交警大隊向全市人民發出《守護文明汨羅城倡議書》。請牢記以下六條,為了城市文明,更為了個人安全。 汨羅交警正強力整治不文明交通行為,請主動配合併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讓文明交通之花開遍汨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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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使用電動車、電動自行車
《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規定》於2019年9月1日正式實施(免費註冊登記),根據國家有關規定,2019年4月15日以後購買的電動自行車必須滿足下條件,經依法登記上牌後才能上路行駛。
1、必須獲得國家強制CCC認證;
2、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3、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
4、整車質量不超過55kg;
5、電池電壓不超過48v,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
對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車設置過渡期制度,車主在申請臨時登記並取得臨時號牌後,可上路行駛,過渡期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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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乘車輛請系好安全帶
駕駛車輛請帶頭並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帶,切勿亂停亂靠、逆行逆停、亂穿亂插、不壓實線掉頭、不占道行駛等;公交車停靠站點要依次排隊、計程車應當在允許臨時停車地點靠邊上下客,不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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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乘摩托車、電動車請戴好安全頭盔
駕駛摩托車,請戴好安全頭盔,車輛必須牌證齊全;不得安裝晴雨傘、非法營運、違法載人載物;嚴禁闖紅燈等。駕駛電動車也要佩戴好安全頭盔。
4
文明出行,杜絕車窗拋物
無論您是步行、騎行還是駕車出行,請不要隨手亂扔垃圾或「車窗拋物」;駕車遇紅燈時,嚴禁闖紅燈,嚴禁越線停車,綠燈亮時依次有序通過。
5
車輛禮讓斑馬線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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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遵守中心城區禁行規定
為有效緩解城區主幹道的交通壓力,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2020年5月15日起0時起,對汨羅市城區實行載貨汽車限制通行交通管制措施。
限行區域及時段:
1、城區以下區域範圍所以道路全天禁止重型載貨汽車通行:G240國道以東(不含G240)、通江路以西(含通江路)、G536國道以北(不含G536國道)、汨羅江大道以南(不含汨羅江大道)合圍區域。
2、城區以下區域範圍所以道路每天早7:00至晚22:00禁止重型載貨汽車通行:屈原大道以東(不含屈原大道)、通江路以西(不含通江路)、羅城大道以北(不含羅城大道)、汨羅江大道以南(不含汨羅江大道)合圍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