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賣淫、強姦…遼寧一例未成年人涉惡案件公開宣判

半島晨報 發佈 2020-06-15T15:24:37+00:00

6月12日上午,遼寧省丹東市元寶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滿等10人非法拘禁、強迫賣淫、強姦、搶劫、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鬥毆一案一審公開宣判,分別判處被告人張滿等10人十九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6月12日上午,遼寧省丹東市元寶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滿(化名)等10人(7人系未成年人)非法拘禁、強迫賣淫、強姦、搶劫、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鬥毆一案一審公開宣判,分別判處被告人張滿等10人十九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滿於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期間,先後多次糾集王某、許某、唐某、王某、張某、丁某、陳某、汪某(另案處理)等人,為牟取非法經濟利益,在丹東市、鳳城市、寬甸滿族自治縣等地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對未成年人實施非法拘禁、強迫賣淫、強姦、搶劫違法犯罪活動。期間,又實施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張滿為糾集者、王某等5人為成員的惡勢力團伙,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院根據10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後果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其認罪態度、悔罪表現,並充分考慮被告人全部認罪、被告人許某的自首、立功情節、三人系未成年人犯罪且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法定或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被告人之所以走上歧途,多數是因為家庭教育缺失和受到社會不良風氣影響所致。未成年人自我把控能力不高,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很容易被不良朋友煽動,從而盲目跟風的加入到惡勢力犯罪活動中去。本案作為我市首例未成年人涉惡勢力犯罪案件,希望廣大青少年以此為戒,嚴謹自律,不要觸碰違法犯罪「高壓線」。

來源:丹東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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