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最新通知!

西安發布 發佈 2020-05-22T09:34:51+00:00

5月21日,西安市教育局發布「關於印發《西安市2020年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5月21日,西安市教育局發布「關於印發《西安市2020年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為建立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目標的評價體系,確保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深入、健康實施,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及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陝西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陝教基一辦〔2020〕6號)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出台了《西安市2020年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目的和基本原則

推行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在於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作用,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髮展和提高的過程。通過綜合素質評價為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順利進行探索科學的評價體系,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供保障。

推行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原則:堅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多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堅持評價內容的多元化、評價方式的多樣性和評價功能的激勵性;堅持對學生的統一要求與關注學生個體差異、特長相結合;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堅持評價過程的公開、透明,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

評價的內容、標準與方法

(一)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分為六個維度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二)綜合素質等級評價標準說明

1.道德品質

需要提供的相關情況:

(1)班主任期末評語情況、材料;

(2)獎勵或處分等情況、記錄;

(3)為班集體、同學服務情況;

(4)講文明禮貌情況。

備註:凡被評為校級及其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學生,評價等級原則上定為A(優秀)。


2.公民素養

需要提供的相關情況:

(1)有樂於助人的事實;

(2)有參加社區公益活動的事實;

(3)有維護環境衛生和公共設施及參加社會環保活動的事實;

(4)有關心家庭成員、孝敬父母長輩的事實。

3.學習能力

需要提供的相關情況:

(1)階段性學習水平考試與考查成績的原始記錄;

(2)個人學習計劃、學習總結或反思筆記;

(3)理化生實驗考核原始成績單;

(4)綜合實踐活動原始記錄;

(5)校級及以上學科獲獎記錄或證書、個人的實踐活動成果或作品。

4.交流與合作

需要提供的相關情況:

(1)參加學校或班級活動的情況;

(2)有自己與他人交流合作完成任務的記錄或事實;

(3)有關心集體、為集體爭得榮譽的記錄或事實。

5.運動與健康

需要提供的相關情況:

(1)體育與健康課程學習情況及考查成績;

(2)有終結性體質健康測試成績記錄;

(3)堅持參加體育鍛鍊,有良好的生活和衛生習慣;

(4)有在某體育項目上有一定特長或有參加校級及其以上體育活動的獲獎記錄或事實。

6.審美與表現

需要提供的相關情況:

(1)有音樂、美術課學習情況及考查成績的記錄;

(2)參加藝術活動情況;

(3)在藝術方面有一定特長或有在校級及以上藝術活動中的獲獎記錄或事實。

注意:

(1)對D等級的評價特別是道德品質、公民素養的評價,應極其慎重,僅限於個別學生,且能作出清楚明白的解釋。

(2)如有所列條款以外的其他材料,經班級評價小組審核並經學校評價委員會同意也可採用,採用時如何確定等級,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決定。


(三)呈現方式

綜合素質評價呈現方式包括等級評價和綜合性評語兩個部分:

1.等級評價

從六個維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關鍵表現入手,通過整體判斷,給每一個維度劃定一個等級,以A、B、C、D的方式呈現。

2.綜合性評語

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要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


(四)評價方法

1.自評

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個方面的要求,寫出自我評語。

2.互評

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方面的要求,結合學生平時表現、學生本人自評,班級同學之間進行互評,寫出評價意見。

3.班級評價小組評價

在學生自評與互評基礎上,班級評價小組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談和調閱學生的成長記錄袋等方法,參照互評結果確定等級,完成《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項評定表》。

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應從學生的整體表現入手,將日常的片斷事實和記錄作為評價依據時應慎重,避免以偏概全。

對於評價小組成員之間的分歧,要通過集體研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評價結論。對於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研究決定。

評價結果報學校評價委員會審核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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