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概念移植史中的中國立場——以嚴復為個案

中國社會科學網 發佈 2021-10-21T10:42:01+00:00

近代以降,許多人文社會科學的術語在中國的確立,都是西學東漸的結果,一些概念的輸入甚至是伴隨著經由同樣處於西方文化繼受國地位上的日本而得以實現的「語言學事件」。

林來梵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長;主要從事憲法學基礎理論、人權法、國家組織法、香港基本法、法學方法論、比較法等領域的研究;兼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等職,中國規範憲法學研究的代表性學者。

  近代以降,許多人文社會科學的術語在中國的確立,都是西學東漸的結果,一些概念的輸入甚至是伴隨著經由同樣處於西方文化繼受國地位上的日本而得以實現的「語言學事件」。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正如自由權利概念的移植史所揭示的那樣:在其過程中,中國不是作為完全被動的接受者借鑑西方的,而是擁有一定的主體性立場,即使在對日本的「二次繼受」或曰「轉繼受」的過程中,也折射出中國自主性立場的內在傾向。

  以中國近代著名翻譯家和啟蒙思想家嚴復(1854—1921)在「自由」這一概念輸入過程中的實踐貢獻及思想傾向為個案,可以透析這一法政基礎性概念在近代中國移植過程中中國式自主性立場的具體內容與意義。之所以選擇嚴復作為切入點,乃由於嚴復是近代中國「向西方尋找真理」的一位代表性學者,其「中學西學皆為我國第一流」,尤其在自由概念於近代中國的輸入過程中作出了苦心孤詣的努力,並留下了獨闢蹊徑的足跡。有學者認為,他「首次把西語『自由』觀念引入中國、開創了中國式自由主義的理念」。

  從中日兩國自由概念移植交流史的視角來看,嚴復不是第一個將Liberty 譯為「自由」的東方學者;甚至可以斷言,這個譯詞也並非始於中國人的迻譯。根據日本學者實藤惠秀教授的考察,「自由」一詞是中國人所承認的眾多來自於日制新詞的現代漢語詞彙之一。的確,嚴復在譯介「自由」之際,已時至19世紀與20世紀之交,而「自由」一詞作為一個新的重要詞彙進入東亞的移植交流史,在此之前業已完成。

  在中國,最初將英語中的 Freedom 譯為「自由」的,可追溯到19世紀初來華新教傳教士馬禮遜(Robert Morrison)所編的《英華字典》的再版本(1847—1848年),而早在1822年,Liberty 也已被該字典的原版譯為「自主之理」了。根據研究,《英華字典》曾對日本文久二年(1862)刊行的《英和對譯袖珍辭書》產生了影響,後者即採用了「自由」這一譯語。

  嚴復對「自由」概念的迻譯,在某種意義上也可謂是一種「詮釋學循環」:他一方面通過深植於中國歷史文化中的種種思想資源來理解與迻譯西方思想文獻中的Liberty、Freedom;另一方面又通過這個過程形成了自己有關自由的觀念與思想,再以這種觀念與思想進一步去詮釋和反思西方的Liberty、Freedom概念……如此循環往復,煞費苦心地促進了中西文化元素的對接與會通,念茲在茲地回應了中國本身所面臨的時代課題。所謂「一名之立,旬月踟躕」,既反映了譯事之不易與作為譯者的嚴復之認真,實際上也揭示了這種「詮釋學循環」在嚴復精神世界中不斷運行的內情。

  對同一個概念的多種譯法乃至不同譯語的更迭或並用,也在一定側面揭秘了這一點。嚴復至少採用了「自由」和「自繇」這兩個不同的譯語來迻譯Liberty這個概念的,甚至同時將上述兩種譯法並用在他對英國思想家約翰·斯圖亞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今又譯約翰·斯圖亞特·密爾)《論自由》(On Liberty)一書的譯介之中。

  其實,早在1895年發表的《論世變之亟》等文中,嚴復就使用了「自由」一語;在1902年出版的亞當·斯密《原富》(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的譯著中,他仍然採用「自由」一詞。在對穆勒《論自由》的翻譯中,嚴復偶爾也將Liberty譯為「自由」。他借鑑柳宗元的詩句「春風無限瀟湘意,欲采苹花不自由」作為情境,指出「所謂自由,正此意也」。此外,他還援引莊子的學說,認為自由「初義但云不為外物拘牽而已」。這顯示嚴復力圖在中國思想傳統中找到能夠與西方近代自由觀念對接的要素。在他看來,西方近代所說的這種「自由」,在中國思想傳統中本來就有,為此認為「今日平等自由之旨,莊生往往發之,詳玩其說,皆可見也」。儘管莊子所說的自由,作為一種基於萬物等齊的絕對自由,其實是取消了社會生活的自由,與西方近代的「自由」概念的含義逕庭有別。

  但嚴復對「自由」一語的態度是矛盾的。在譯介斯密的《原富》時,嚴復就已經從中國傳統文化的角度意識到:「夫自由一言,真中國曆古聖賢之所深畏,而從未嘗立以為教者也。」據考,「自由」一語原可見諸中國古籍,如《後漢書》中,即有「兄弟權要,威福自由」(《安思閻皇后紀》)、「縱舍自由」(《樂恢傳》)等句,但是均有「任意」等負面含義。

  值得一提的是,在近代日本,福澤諭吉等啟蒙思想家也曾意識到將 Liberty翻譯為「自由」一詞不甚妥切,為此用過「自主」等譯詞,但最終還是採用了在當時日本民間已成為日常用語的「自由」一語。

  然而,嚴復在一定程度上還是接受了「自由」一語。之所以如此,也是因為他發現此語在傳統中國文化語境下也含有一定的正面意涵。譬如,傳統中國佛教的禪宗經典中,即有「自由自在」這樣的觀念(如《五燈會元》);中國古代文學作品中也有對「自由」一詞偏向中性甚至褒義的用法,如白居易的「始慚當此日,得作自由身」(《苦熱詩》)、柳宗元的「春風無限瀟湘意,欲采苹花不自由」(《酬曹侍御過象縣見寄詩》)等詩句。在這一方面,嚴復與日本的福澤諭吉等思想家不同。後者僅僅意識到「自由」一語作為譯詞的「先天缺陷」,但沒有發掘出其在傳統東方文化語境下所已具有的那種正面意涵的基盤。

  儘管如此,作為對中西文化深有領悟的學人,嚴復對「自由」一詞還是頗多矛盾的。在譯介穆勒《論自由》時,他曾一度在譯稿中擬名為《自繇釋義》,待1903年出版時,則又創造性地修改為《群己權界論》。可以斷言,在這裡,嚴復也是從中國傳統文化的立場以及當時中華民族生存危機所面臨的內在課題出發,作出這樣處理的。通過這樣的迻譯與置換,穆勒所說的Liberty的意義不僅在於確立個體(己)免受強制的自律性和自主性,還突出體現為個體(己)與集體(群)之間應有的平衡關係,這就是所謂的「群己權界」。

  其實,「群己權界」一語,從憲法學的理論而言,涉及自由權利的內在界限原理。而作為穆勒《論自由》的譯者,嚴復並非不理解這個問題。他認識到,如果有人獨居世外,其自由就沒有什麼界限了,「但自入群而後,我自繇者人亦自繇,使無限制約束,便入強權世界,而相衝突。故曰人得自繇,而必以他人之自繇為界,此則《大學》絜矩之道,君子所恃以平天下者矣」。所謂「絜矩之道」,主要指的就是儒家所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論世變之亟》一文中,嚴復就提出了一個重要的觀點,即「中國理道與西法自由最相似者,曰恕,曰絜矩」。而之所以特地將穆勒的《論自由》迻譯為《群己權界論》,同樣體現了嚴復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堅定守護以及對中國救亡圖存時代課題的深切關懷。美國思想史家史華慈(Benjamin I. Schwartz)就曾經在其《尋求富強:嚴復與西方》一書中切中肯綮地指出:「假如穆勒常以個人自由作為目的本身,那麼,嚴復則把個人自由變成一個促進『民智民德』以及達到國家目的的手段。」

  嚴復雖然在穆勒《論自由》書名的翻譯中最終以《群己權界論》替代了原擬的《自繇釋義》,但在譯者序、譯凡例和正文中則多以「自繇」一詞替代「自由」。當有人提出或可將Liberty譯為「公道」之時,嚴復指出此說有誤,並承認:「西名東譯,失者固多,獨此天成,殆無以易」。

  但在《群己權界論》的「譯凡例」中,嚴復指出:「中文自繇,常含放誕、恣睢、無忌憚諸劣義」。至於之所以將Liberty譯為「自繇」,嚴復說明到:「由、繇二字,古相通假」,「視其字依西文規例,本一玄名,非虛乃實,寫為自繇,欲略示區別而已」。換言之,依據西語的通常用法,自由是一個抽象概念,但又非玄虛的用語,而是具有實質意義的,為此採用「自繇」這一譯語,以略表示其與「自由」之間的微妙區別。嚴復之所以采「自繇」一詞迻譯Liberty,還可能是因為在他看來,此語已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對「自由」一詞的更替和超越。

  在對自由概念的迻譯和詮釋中,嚴復展現了其深厚的、會通中西的思想功底。與許多論者一樣,他也以中國傳統哲學中的「體用論」來理解中西文化,但反對張之洞式的「中體西用」論,而主張「中學有中學之體用,西學有西學之體用」,並機敏地指出:「有牛之體,則有負重之用;有馬之體,則有致遠之用;未聞以牛為體,以馬為用者也。」而英國等西方諸國之所以強盛的真正原因,在他看來,「蓋彼以自由為體,以民主為用」。這一洞見之深刻,即非同時代一般的啟蒙學者所可比肩。當今中國學者郭道暉教授就指出:「嚴復在這方面所達到的理論高度和思想境界,不但為他同時代人所望塵莫及,而且直攀現代憲制理念的高峰。」

  難能可貴的是,嚴復還認識到了消極自由的意義。他批評有一種「仁愛國家」,「以父母斯民自任,然而耕則為定播獲之時,商則為制庸贏之率,工則與之以規矩,士則教其所率由。其於民也,若襁負而繩牽之,毫末無所用其發已之志慮」。置身於國家主義噴薄而出的時代,嚴復的這一思想在當時的中國是極為難得的。

  論及嚴復晚年的思想傾向,許多研究者均持負面評價。周振甫甚至主張,晚年的嚴復已從1895年的「全盤西化者」逐步地、穩定地退化為「反動的傳統主義者」。但上述這類觀點在學術界頗有爭議。史華慈就認為嚴復晚年確實具有保守的政治偏向,但這一點從其早期的論述中就可以看出;而在其生命的最後十年,即辛亥革命之後,嚴復是有一種「背離西方退回到傳統」的傾向,但「絕不是急轉彎式的」思想轉向。史華慈所言不虛。置身於急劇變動的時代,許多思想家的思想往往變動不居。從自由權利概念的比較移植史來看,日本加藤弘之的思想歷程就是如此。

  誠然,晚年的嚴復對於平等自由理念的態度趨於保守,認為「極端平等自由之說,殆如海嘯颶風,其勢固不可久,而所摧殺破壞,不可億計」。但嚴復的這層思考並非空穴來風,而是深植於救亡圖存的時代意識。他早期就已認識到在中國當時內憂外患的時代背景之下,倡言自由可,但「所急者乃國群自由,非小己自由也」。晚年更是主張「今之所急者,非自由也,而在人人減損自由,而以利國善群為職志」;甚至明確提出了「兩害相權,己輕群重」的論斷。在當時民族生存危機十分嚴峻的時代背景下,嚴復的這種國權優位主義的主張,應該說並非完全是一種謬說。值得重視的是,與日本的加藤弘之不同,儘管晚年嚴復的思想傾向逐漸趨於保守,但始終沒有從社會達爾文主義走向強權主義。究其緣由,這也是得益於他所守護的中國傳統文化立場本來就重視道德理想。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作者:林來梵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