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
市民王先生因患腦部疾病不幸成了「植物人」
高額的醫療費讓這個家庭難以承受
家屬得知
只要辦出殘疾證就能減免一些費用
可就在做傷殘鑑定時
相關方面卻要求
已經處於「植物人」狀態的王先生本人
親自前往指定醫院
這種讓「人哭笑不得」的操作還真就存在
花數十萬費用看病,照顧老伴很累但從不放棄
雖然王先生生病已有一年多,但妻子張阿姨卻從來沒有放棄,她和家人一直悉心照顧王先生,儘管身心俱疲,卻沒有捨得放棄老伴兒。
張阿姨:費用很厲害,已經30多萬下去了,服侍他一年,我好累,身上都是傷,我現在腰痛得不得了,眼睛、耳朵、胃也不好,頭也暈。
為領補貼辦理殘疾證,評定卻要本人親自前往
在了解到「植物人」一旦辦好殘疾證,就能得到一定費用補助後,張阿姨的弟弟就來到楊浦區長白新村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打聽如何為王先生辦理殘疾。
張阿姨弟弟:街道跑了好多次,很複雜的,到了街道他們叫我到殘聯,還一定要本人去。
在街道提供的病史材料清單上顯示
「植物人」屬於肢體殘疾類別
所以王先生符合申請條件
而想要辦理殘疾證
首先需要前往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
獲得殘疾評定預約單
這個步驟可由他人代辦
但接下來的評定就需要由本人參與了
預約單上顯示
傷殘等級鑑定這個步驟
需要申請人本人
攜帶身份證等材料前往指定醫院
而楊浦區可以評定的醫院只有
楊浦中心醫院和一家康復院
長白新村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毛旭嵐:我們給居民的預約單上寫著申請人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殘疾評定所有的材料,居民再拿著這個預約單到相關醫院做鑑定。
張阿姨聯繫了楊浦區中心醫院和相關部門
詢問是否必須要
已是「植物人」狀態的王先生本人親自前往
也得到了肯定的答覆
記者致電楊浦區殘聯
工作人員也表示
確實要本人前往指定醫院
楊浦區殘聯工作人員:評殘一定要到醫院去的呀,就像你有病看病,一定要到醫院去的,沒有上門評殘的,或者叫120 。
記者:過往病史拿過去也不行的是吧?
楊浦區殘聯工作人員:對,醫生一定要看到病人的,全市都是這樣。
120救護車費用高終放棄,自行前往抱起病人很費力
張阿姨想過叫120救護車或者計程車接送往返,但考慮費用、時間等種種原因,最終未能成行。最後是朋友開車送王先生和張阿姨去了楊浦區中心醫院,但把已是植物人的王先生搬上車,也廢了很大的功夫。
張阿姨:從床上抱到輪椅,抱進去抱出來,真的太累了,我也怕他累,給他一直拍拍拍。
街道工作人員表示,街道的工作只負責到給予申請人預約單,之後的傷殘鑑定,殘疾證領取等步驟均與街道無關,「植物人」王先生的遭遇他們會向相關部門進行反映。
王先生的家屬希望,在做傷殘鑑定這件事上,相關部門能夠有更加人性化的舉措。
張阿姨弟弟:太費勁了,也太費病人勁了,我們吃力無所謂,但讓病人折磨了,他根本就沒有表達能力。過去一看,也沒有檢查,就直接寫病例,有意思嗎,只是看了一看就寫結果了。
看了報導後,有網友表示
感同深受
只有真正經歷,才知道中間的苦楚
也有網友給出了建議
比如
希望評定機構的做法可以參照銀行
再比如,建議可以前往評定的醫院擴大一些,一個區只有兩家醫院可評定,確實不太方便;病人使用救護車後,事後是否可以根據傷殘認定情況給予一定的費用減免等等。
上海交通大學
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助理教授季程遠表示
要建立一個人民滿意的政府,是本案例所要探討的意義。案例中,辦事人員按照現有規定進行操作,每個人也不能超出職權範圍做工作,但另一個思路就是「以病人為中心」,如果參照這個思路,那麼就可以看到種種問題還是存在的。如果我們的工作人員也是以病人為中心在考慮問題,他們就會知道哪些問題是需要改進的。另外,大家都說會向上級部門反饋,但我們更希望看到的是反饋之後的結果,後面有需要的病人再出現這樣的問題,就不要再出現跟王先生相同的遭遇。
社會在動態發展
上海在精細化治理中
一定會有曾經沒有遇到過的事情發生
也會有沒有碰到過的病患出現
這也帶來了另一個思考:
現有的評定標準
是否兼顧了所有患者自身條件的要求
病人出行真的方便嗎?
評定工作是否可以做得更細化一些?
工作思路是否捋順了?
在保證鑑定結果不受影響的基礎上
是否能提供一些更人性化的服務呢?
能否再簡化一些不必要的流程呢?
不要讓更多的「王先生們」走這樣的辛苦之路呢?
當然我們也希望看到的是
對於困難家庭
有關方面能更早跨前一步,實現
從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轉變
另外
當辦事人員遇到自己暫時無法解決的問題時
若是能更耐心地傾聽家屬的訴求
告訴他們有可能解決的方法或渠道
而不是簡單一句:不行
也許,正是幾句耐心地解釋
就能暫時暖一暖病患和家屬的心